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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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在故意歪曲马克思(三)“马将自然资源看成是无使用价值的东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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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1:56:42
hhj 发表于 2018-12-3 09:40
按你的讲法,一切商品(无论正品还是废品)都不需要有价格了,因为在商品生产出来以前就已经对商品中的耗 ...
那是你的逻辑。
你现在也开始否定你自己的逻辑了?

132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2:06:45
hhj 发表于 2018-12-3 09:43
呵呵,你每天吃几餐纯属庸人自扰,因为吃饭就是对你小命耗费的补偿呀。你在你妈刚生你出来时,就已经得到 ...
我可不希望长寿得像你一样,因为我绝不会一会说废品上的耗费必须通过在能够卖出商品上的加价来补偿,一会又说废品上的耗费在生产投资时就已经由过去的积累补偿了。
这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只有你才做得最拿手。

133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2:23:17
hhj 发表于 2018-12-3 09:56
呵呵,我讲的已经是高深的耗费补偿链条看来你不懂了。即一个耗费取了补偿,又再产生另一个耗费及其补偿, ...
你有保持思维同一性的能力吗?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废品的补偿问题,也就是讨论的是链条中某一个环节(好比你小命的第二天)的补偿问题,而不是链条本身。

你的第一个观点是,“如果卖出的产品的价格不能高点,那么,那些不能卖出的产品的成本就不能分摊补偿了。”这就是说,你如果第二天不吃饭,那么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就无法得到补偿。
你的第二个观点是,过去的积累就是对现在投资的补偿。那就意味着,即便你第二天不吃饭,你第一天吃的饭也已经对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进行补偿了。

现在请问,你第二天不吃饭,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到底是已经补偿了,还是无法补偿?
如果是已经补偿了,那么你就用你的第二个观点砸了你第一个观点的脚。
如果是无法补偿,那么你就用你的第一个观点砸了你第二个观点的脚。

请问,你到底想砸哪只脚?

134
hhj 发表于 2018-12-3 17:16: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2:23
你有保持思维同一性的能力吗?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废品的补偿问题,也就是讨论的是链条中某一个环节(好比 ...
  1. 你有保持思维同一性的能力吗?
  2.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废品的补偿问题,也就是讨论的是链条中某一个环节(好比你小命的第二天)的补偿问题,而不是链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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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品的耗费补偿只是耗费补偿理论的讨论的一个开端而已。不能一开端就结束吧。
你每天的活命与吃饭之间的关系真是一个有趣的循环,一个耗费补偿的循环,到底是每天先吃饭才活命呢?还是先活命再吃饭呢?而你的观点似乎是:你自从从自己娘胎里吃了第一口,以后就不用吃了,也能一直活命到万岁。因为凡是有耗费的时候必定同时已经预先有了补偿。

135
hhj 发表于 2018-12-3 17:19:5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2:23
你有保持思维同一性的能力吗?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废品的补偿问题,也就是讨论的是链条中某一个环节(好比 ...
  1. 现在请问,你第二天不吃饭,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到底是已经补偿了,还是无法补偿?
  2. 如果是已经补偿了,那么你就用你的第二个观点砸了你第一个观点的脚。
  3. 如果是无法补偿,那么你就用你的第一个观点砸了你第二个观点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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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过了,对耗费的补偿非常之多种多样形式与方式的。是前后左右上下时间空间的。

136
hhj 发表于 2018-12-3 17:21:5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2:06
我可不希望长寿得像你一样,因为我绝不会一会说废品上的耗费必须通过在能够卖出商品上的加价来补偿,一会 ...
  1. 因为我绝不会一会说废品上的耗费必须通过在能够卖出商品上的加价来补偿,一会又说废品上的耗费在生产投资时就已经由过去的积累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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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再强调耗费的补偿的多样性。看来你没搞懂

137
hhj 发表于 2018-12-3 17:22:37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1:56
那是你的逻辑。
你现在也开始否定你自己的逻辑了?
对,那是你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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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12-3 17:26:5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1:54
“如果卖出的产品的价格不能高点,那么,那些不能卖出的产品的成本就不能分摊补偿了。”
这就是你的原话 ...
  1. “如果卖出的产品的价格不能高点,那么,那些不能卖出的产品的成本就不能分摊补偿了。”
  2. 这就是你的原话,白纸黑字,无法抵赖!
  3. 如果像你现在说的,过去的积累就是对现在投资的补偿,那么耗费在废品上的成本在投资的那一刻就已经补偿了,根本就不存在“如果卖出的产品的价格不能高点,那么,那些不能卖出的产品的成本就不能分摊补偿”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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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过去就是以前的现在,以前的现在加价分摊了,才使你将来的现在有了预付的补偿。比如吧,你10年前偷得一块100斤重的金,于是你可以定坐定吃10年了。就这个道理。

139
hhj 发表于 2018-12-3 17:28:55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1:47
你可真不要脸。
不光马克思,许多经济学家早就提出过这样的思想了,例如,我给你引用过的戈森的观点,你 ...
  1. 不光马克思,许多经济学家早就提出过这样的思想了,例如,我给你引用过的戈森的观点,你忘了吗?
  2. 因此,你还可以说戈森和马克思的观点都是在你启发下而提出的,那你就可以更加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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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记住,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与我的可以相比。
别人讲了些现象性的东西你竟然当以为真?

140
hhj 发表于 2018-12-3 17:35: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12-3 11:47
你可真不要脸。
不光马克思,许多经济学家早就提出过这样的思想了,例如,我给你引用过的戈森的观点,你 ...
  1. 马克思一定要直接讲“耗费最小化”这几个字吗?不然他就没有这样的思想吗?
  2. 你先承认你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读到过这样的思想,那我才能告诉你。不然,你又会说马克思的思想也是在你启发下而提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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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我问你呀:马克思讲过“耗费最小化”吗?这是我最感兴趣的,马克思讲了几千万字的东西,里面竟然没有这个最核心的?真是莫名其妙!
我读马克思的东西嘛,我已经列出过了,那是你没有的东西,哦。举世无双!
再告诉你:“物的价值趋向最小化”是我提醒你才懂的,当然你也可以讲是马克思的东西,那是你在我启发下的的问题。而我的价值论,是要将价值超越于物的价值的,这个马克思就没有了。懂吗?超越于物的价值的价值。价值与物的价值是成反比的,对此你当然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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