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民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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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初级阶段向着理想社会过度的政治与经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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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29 12:27:48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7-12-29 09:32
这些话表明,楼主的意识还把资本主久时代产物的无产阶段社会,看作是人类社会主义社会。历史不是已经清 ...
这些话表明,楼主的意识还把资本主久时代产物的无产阶段社会,看作是人类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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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本主久时代”?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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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7-12-29 20:50:06
好的。打开《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节,你就会看到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所作的著名科学结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
(一)从这一结论所属的《资本论》节的内容上看。
1、马克思讲得很清楚,“共同占有”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也就是说,是资本主义这一史前人类时代的创造成果,因此,它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
2、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共同占有”,有两个含义内容。一是客体性或物质性内容引起的社会生产方式——公有制生产方式,或者说集体占有的生产方式。马克思的阐述是:“社会使用的即公共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社会生产”,“集体生产方式”(法文版《资本论》语)。二是主体性或人为性内容引起的无产阶级公有制。马克思的阐述是:“资本主义本身的机构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人民群众剥夺掠夺者”的“公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
显然,(1)“共同占有”在本节阐述中所表现的这两方面内容,均属于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性内容——变革旧社会、建立新社会所需的主体人和客体物的两种要素内容。(2)从其特有的概念内容上看——无论是社会化大生产意义上的公有制生产方式,也即集体生产方式,还是其反抗资本主义意义上的无产阶级公有制形式,都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法文版的同段阐述有所改动,但未改变问题的性质)
3、“否定的否定”是社会化生产过程的自然性所导致的私有制自身的根本性否定,代之以人为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诞生。“重建个人所有制”既是所有制变革关系否定之否定的终极结果、又是马克思本节阐述的落脚点,也可以说是《资本论》第一卷全书的结束语。因此,唯“重建个人所有制”含义具有社会主义所有制内容。
这是从一篇旧作摘录下来的。另还有以下内容:
(三)从经济学常识上看。
1、从生产一般的首要规定性上看,“总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马恩全集》第46卷上卷第39-40页);这也是马恩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个人要在社会中生产,事先必须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处置隶属于他的客观生产条件或财产,否则就不能作为生产承担人进行生产(参见《马恩选集》第三卷第5页)。过去的一切生产都具有片面的性质,生产一般的规定性只体现在少数人身上。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或集体生产的“共同占有”方式,本质上排斥了私人占有方式,造成了直接生产过程中的个人所有者关系的普遍性缺失,从而使所有个人重新获得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关系成为可能。体现着人类财产普遍性运动的必然趋势的社会主义社会,既是生产一般的规定性内容的全面展示,理应具有生产一般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果社会主义否定生产一般所具有的个人性质——像空想社会主义那样,从而否定历史以来社会交往关系中所体现的一般生产、社会化生产的规律性(《资本论》为此作了具体而全面的科学研究),不要说社会主义生产,任何物质生产也都无从谈起了。
2、从生产一般的分配内容上看,无论其发展形式如何——按协议、按资、按劳、按需,等,首先是指生产资料的分配,生活资料的分配只是其结果(同上卷第33-34页)。分配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设想”结论段也明确写到:“劳动时间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占的份额,同时也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消费部分中所占的份额”(法文版《资本论》第59页)。可是,庸俗“经济学不考察劳动者(即劳动)同他所生产的产品的直接的关系,借以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也就罢了;许多社会主义理论家却也总是排斥生产资料在联合劳动中的个人分配,而把由其决定的——把生产过程以外,因而本身不属于经济学的范围,通常表现为奴役制-资本制时代的分配公式即生活资料的分配,看作是社会主义分配的本质内容,终使社会主义经济学脱离了科学轧道,坠入了庸俗化、甚而世上绝迹的旧资本主义泥潭……
3、从“所有制”概念所涉及的物质内容上说,是人们对财产即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一系列客观生产条件的关系。从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物质内容上说,马克思又总是把所有制关系“归结为对生产条件的关系”,而不是对消费条件的关系(《马恩全集》第46卷上卷第492页,等)。因此,重建的新“个人所有制”无可置疑的具有生产条件内容;也就是说,它不是对生活资料的关系,而是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再说,“占有”概念与所有制概念相比是简单的范畴。它一般表现为尚不成熟的、从属性的,或基础性方面的关系。从一方面看,(如“资本对补充劳动力的”)占有,并不是所有的关系。从另一方面看,所有制是占有的、并借以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实现了的社会形式。马克思在上节阐述中也讲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因此,作为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占有范畴的“共同占有”,也即“集体占有”生产方式,确切地说,并不是马克思创立的所有制概念,当然也就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
4、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并不在于所谓的“劳动的共同性和工资的平等”一类“粗陋的”公有性,而在于财产的属人性、普遍性——毋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普遍性的个人财产:“社会的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的性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5页);其次,所谓社会主义的“平等”本意,“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再次,作为特有经济范畴,以人们实际聚合的真实共同体为媒介的个人所有制,和以利益相互分离的虚幻共同体为媒介的个人私有制,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原始个人所有制公社(《马恩全集》第46卷上卷第484页)“把土地分给个别人……这是无法限制的个人所有制的开端”。(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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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30 13:34:46
这就是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着理想社会的一个过度时期暂时认可官僚体制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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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30 15:35:24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7-12-29 20:50
好的。打开《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节,你就会看到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所作 ...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26 15:28:03 |只看作者 龚民 发表于 2017-12-25 16:20
代表首先选举产生,不可指派产生。后者必然导致独裁。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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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内,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变成每个人平等,管理方式逐渐实行单位领导(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国家办的学校、医院、国企)由单位公众民主选举产生,不再是上级任命,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应有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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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30 15:49:34
列宁与毛泽东主席在他们的著作都提到,无产阶级胜利成为统治阶级,资产阶级成为被统治阶级。这样的认识与《共产党宣言》讲的辩证法道理无产阶级胜利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的解决,是:“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讲究谁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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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7-12-30 21:16:33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他们都还不理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
诚然,他们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但由于列宁革命时年纪过小、毛革命的条件主要是农业社会,因而完全没有工业社会经验,难以理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
他们都有公有制情结,但是不了解这主要是从生产方式的解角度来说的,不了解通过这种生产方式来保证每个人的财产不再能为他人占有。列宁曾认真研究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毛主席也曾用相当时间专门研究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也曾认识到:得想个法了呀。
……领悟《宣言》的生产工具将要公共使用的个人财产形式阐述,再理解《资本论》的以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阐述,不难看出,社会主义所有制作为公有制也即社会所有制,是在生产方式意义上说来的所有制关系。而把社会主义所有制仅仅看作公有制,不看作重建个人所有制,或可以说是起因于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初期的一个不幸事件——大列宁4岁的哥哥亚历山大·乌里扬诺夫,21岁被杀害时没有留下任何文字。时差很久以后查阅到他的狱讯记录着:“我们是社会主义者。我们相信,个人的物质利益和他的充分全面发展只有在社会劳动组织给工人提供充分利用自己产品及个人的经济的独立性可以保证他各方面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参见:1987年5月X日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参考消息”报)——所至的、列宁和他的十月革命战友及以后的社会主义者们,不得已为之的世纪性“悬案”(参见:《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197-198)或百年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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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7-12-31 10:20:13
此外,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把新社会形式称为“悬案",毛泽东也若干次表述:我不晓得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这是具有自知之明的科学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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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31 14:00:52
支部书记上岗顶班 成为惯例的伟大意义

有支部书记的基层单位,如图书馆、体育馆、公园、学校等,支部书记可以兼职单位一劳动岗位,并且成为惯例,这将显示共产党的干部与人民为伍,与传统的“官贵民溅”旧观念旧思想划清了界线,是有着远大理想的平凡又不平凡的社会主义和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现实工作与远大目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支部书记上岗顶班 成为惯例有着伟大的政治意义,自封建社会以来,传统的旧观念旧思想都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官贵民溅”等,共产党人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向人民学习”,身体力行成为先进思想的榜样和实践者。《党章》也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既然,支部书记上岗顶班 成为惯例有与传统的“官贵民溅”旧观念旧思想划清界线的实际意义,也是进一步完善生产关系,实际推进人人平等,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生产力发展,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工作,否则,没有实际地通过与人民为伍、参加劳动人民的生产活动、生产实践,提高劳动光荣的先进思想就成了空谈。

基层单位有支部书记,还有普通党员,当需要单位支部书记参加与外单位联系的活动,支部书记在岗位工作时,可以由支部书记派幅手或普通党员代为参加,还可以通过业余时间完成党务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党务。通过业余时间完成基层党务工作应该是可行,从一个方面减少了人浮于事的陋习。从而防止人浮于事问题的存在和产生对生产关系的消极影响。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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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2-31 14:14:37
真理与世俗(七字律)

官僚体制治腐难,

古往今来今例外?

民本位制在召唤,

世俗雾霾挡视线。

不识真理真面目,

只缘身在世俗中。

官僚体制不治本,

民本位制姗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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