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享受一下被我踢下去的快感吗?
再说一遍,你发明的新增价值概念在外延上与增加值完全重合,在内涵上不合乎语言逻辑,解释不了事实,因而你这个概念本身就不成立。不然,你为什么不敢用三段论来证明你的结论?不然,遇到你无法解释的事实时,你为什么要说让我们去问规定者?这个概念不是你发明的吗?你还要我们去问规定者,那不是认熊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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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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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折旧为什么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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