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一家养牛场,年产牛肉10000公斤,且其生产规模保持不变,所有生产资料均自己生产无外购。
显然,这个养牛场一年的GDP,就是10000公斤牛肉价格:50万元。
某年,该养牛场分家了,大哥继续经营养牛场,二弟则把饲料分厂单独划出来了,注册了一家牛饲料公司,每年向大哥的养牛场供应牛饲料20000公斤,价值10万元。
两个公司的总GDP是多少呢?是“牛饲料价值+牛肉价值”吗?那样岂不是平白无故多出10万GDP?
常理告诉我们,GDP是不应该仅仅因为你厂子分家而改变的,有明眼人立刻指出:这样统计有重复计算,计算养牛场新增产值时,应该把消耗的牛饲料价值扣除。
即GDP=饲料价值+(牛肉价值-饲料价值)=牛肉价值=50万元。
又一年,养牛场继续分家,三弟又拉出来一家公司:屠宰设备公司。每年向大哥养牛场销售屠宰设备一套,价值10万元。
注意:养牛场共有屠宰设备10套,使用寿命10年,每年更新一套。
这个时候,GDP的统计就出差错了,因为这次真的多出了10万元!
GDP=饲料价值+屠宰设备价值+(牛肉价值-饲料价值)=牛肉价值+屠宰设备价值=60万元。
明眼人立刻指出:这里有重复计算!屠宰设备每年消耗一套、10万元,这也是生产牛肉的成本,应该扣除才对,这样GDP总额就又对上号儿了。
即:GDP=饲料价值+新增屠宰设备价值+(牛肉价值-饲料价值-屠宰设备折旧)=牛肉价值=50万元。
可是这次就有人跳出来了,说:没有重复计算!屠宰设备折旧不能扣!
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屠宰设备叫做固定资产!购买固定资产叫投资!因为折旧没有花钱!因为折旧是现金!
还有个鸟人说——因为不加上屠宰设备,就不能体现生产的总体规模!
那么当初扣牛饲料价值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跳出来呢?
——因为牛饲料叫做中间投入,因为购买中间投入叫经营!购买牛饲料花钱了!
——因为牛饲料产值不加上也能体现生产的总规模!
这些理由我不需驳斥,放在这里当做笑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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