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张建宏 发表于 2018-3-10 18:32 
如果基期100美元可以兑换700人民币,如果购汇人用100美元购得700元人民币,再过一段时间如果100美元可以购买720人民币,这时候如果购汇人购得的700人民币就可以得到720人民币。当然购汇人需要经过登记留底。

设在2000年,在中国,任何一个人拿100美元,按当期汇率,兑换了700人民币,并登记在案。
设在2001年,100美元能兑换720人民币,则中国要给他补发20人民币?
-----大哥是这种意思吗?
另外,如果是这个意思,那么2001年,如果100美元能兑换600人民币了,中国能要回100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