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11-28 15:16 
请深刻理解劳动的二重性。劳动,在考察是有用劳动还是无用劳动时要通过具体劳动也就是具体的劳动内容、形式去考察,在考察量的时候则要通过抽象劳动的方面去考察。
比如作画这种劳动,一个人作画是有用劳动还是无用劳动,要看他的画技。如果看他的劳动量,则是撇开了具体的画技,只是看他付出的劳动时间了。
180先生,我知道你理解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我与他们几乎没有共同语言了,插不上嘴。现在只想与谈谈劳动的二重性问题。我认为,劳动的二重性是没有必要的概念。进一步说,这是忽悠人的概念。实际上,不区分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照样能理解劳动价值论。斯密根本都没听说过劳动的二重性,不照样阐述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吗?
斯密是根据逻辑方法阐述劳动价值论的:因为早期社会存在“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而“等价交换”(等量的价值互相交换)则存在于一切商品经济社会,于是,劳动量就成了价值量。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虽然“等价交换”还是原则,但等量的劳动不能再互相交换了。于是,斯密改道了。由于“相等的生产价格互相交换”取代了“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因此,斯密把生产价格称为价值了。斯密始终把价格波动的中心称为价值,这是他始终不渝的信仰。
马克思就不同了,他认为自己与李嘉图才是始终不渝地坚持一个信仰,即劳动量就是价值量。他也知道,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原则,再用逻辑方法证明劳动量等于价值量就行不通了。于是,马克思也改道了,他放弃了逻辑方法,改用哲学方法来证明劳动量仍然是价值量。人有主观能动性成了劳动量决定价值量的理由。为了让这个理由有理论基础,他发明了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划分。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发明创造,而是忽悠人而已。为了避免忽悠的嫌疑,马克思又建立了新的逻辑。他认为,商品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是对等的。抽象劳动与商品的价值对等,具体劳动与商品的使用价值对等;与斯密的逻辑相比,这只能是一个低档次的逻辑关系。即便如此,这个逻辑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