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吴本龙
11855 119

论交换劳动 [推广有奖]

71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1-25 09:43:38
在等价交换社会里,按照公平性原则,人们可以利用自身和外在的资源来提高劳动效率。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优化配置资源的问题。
    在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同时,劳动力资源也在进行着优化配置。

    这样就使得不同的劳动力之间不存在价值的一致性。价值不一样,自然不能用劳动时间来统一度量。

    能够统一衡量的标准是价格。不是时间。(当然也存在着某些劳动力价格相等的交换,价格相等可以等效成劳动时间相等)

    价格就是社会对多种优选的商品进行科学统计后(就是现代的货币)制定的标准。劳动力也是统计的商品之一。

72
sheignxhzhefing 发表于 2009-11-25 17:47:33
说了半天,好像什么也没有说.

73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11-25 18:15:30
pulutake 发表于 2009-11-25 09:11
64# liuyongfei180 如果菜质量不好呢?
呵呵。什么叫做质量好质量不好呢?你又指的是那些菜呢?是指一些菜质量不好还是所有菜质量不好?

74
pulutake 发表于 2009-11-25 18:44:41
73# liuyongfei180 菜质量不好就是任何一群菜里,总是有好有坏,这样就干扰到了具体交换,为什么不把交换直接看成是随意的呢,

75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11-25 19:00:15
pulutake 发表于 2009-11-25 18:44
73# liuyongfei180 菜质量不好就是任何一群菜里,总是有好有坏,这样就干扰到了具体交换,为什么不把交换直接看成是随意的呢,
交换不是随意的,是买卖双方决定的。买卖双方也不是仍骰子决定的,也是依照一定原则决定的。

76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1-25 19:17:39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11-25 19:00
pulutake 发表于 2009-11-25 18:44
73# liuyongfei180 菜质量不好就是任何一群菜里,总是有好有坏,这样就干扰到了具体交换,为什么不把交换直接看成是随意的呢,
交换不是随意的,是买卖双方决定的。买卖双方也不是仍骰子决定的,也是依照一定原则决定的。
p兄要求建模的书,看来真的要好好学学!

77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1-26 11:29:30
1.当一个假设经济体的需求和生产能力处在如下的状态时,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如下的生产安排和交换的结果:

    有N个人,只生产米和菜,需求的也只有这两样东西。其米和菜的生产状况为:1斤米/2小时,2斤菜/2小时。对米和菜的需求为每人每天需要1斤米和2斤菜,即对米和菜的需求可表示为:1斤米/1天(24小时),2斤菜/1天(24小时)。

    生产人数的安排为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是1:1,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


    2.当一个假设经济体的需求和生产能力变化或就处在如下的状态时,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如下的生产安排和交换的结果:

    有N个人,只生产米和菜,需求的也只有这两样东西。其米和菜的生产状况为:1斤米/2小时,2斤菜/2小时。对米和菜的需求为每人每天需要1斤米和3斤菜,即对米和菜的需求可表示为:1斤米/1天(24小时),3斤菜/1天(24小时)。

    生产人数的安排为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是2:3,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


    由此可以证明并总结出这样的一个“原则”,似乎劳动的交换与需求无关,只要做到本龙兄在1楼所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即可。

    不过,从上面的结果中也不难发现,也许180兄会深有体会(他在64楼很好地算出了第二种状态的结果),这还要满足另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这就是,生产人数之比必须正确!

    如果不是这样,仅仅依据产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或劳动量来进行交换,忽略或完全不考虑牵涉到满足需求的生产安排问题,那这种交换根本就无法实现——即并一定满足需求。反过来讲,要想实现这种交换,只有生产人数安排到某一惟一正确的比例才有可能。这不是当然要生产的一个简单问题,而是该如何正确安排生产的理论原则。
    当然,也许有人会认为,交换就是交换的问题,生产是另一回事。但是,从上面对比两种状况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能直接指导生产吗?也就说,如果价值的衡量从一开始就不必把需求因素计算在内,这根本就无法指导具体的生产!因此,这样的交换原则以及价值理论是不具有普遍性的。


    在上面两种状况的计算中,设V = “需求”/生产能力,则可以得到如下的计算结果:

    1. V米 =(1斤米/24小时)/(1斤米/2小时) = 2/24;
       V菜 =(2斤菜/24小时)/(2斤米/2小时) = 2/24。
    由此可以得到:V米:V菜 = 1:1。

    2. V米 =(1斤米/24小时)/(1斤米/2小时) = 2/24;
       V菜 =(3斤菜/24小时)/(2斤米/2小时) = 3/24。
    由此可以得到:V米:V菜 = 2:3。(即V米:V菜 = 1:1.5。)

    在1中,米的需求是“1斤米”,菜的需求是“2斤菜”,其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这正好与V米:V菜相同。
    此外,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也正好与V米:V菜相同(1:1)。
   
    在2中,米的需求是“1斤米”,菜的需求是“3斤菜”,其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这正好也与V米:V菜相同。(1斤米:3斤菜 = 1:1.5,相当于1斤米:2斤菜 = 1:1。)
    此外,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完全与V米:V菜相同(2:3)。


    很显然,如果用V来指导交换和生产安排,那就有了一致性和普遍性,并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结论:以标准的需求为单位,交换与其V成正比,生产人数安排与其V成正比!

    实际上,V即“需求”/生产能力才是真正的价值。(这可以另外单独证明,由于篇幅较多,在这里就不详细论述了。)
    由此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结论:以标准的需求为单位,交换与价值成正比,生产人数安排与价值成正比!   

    当进行等价交换时,这一定会或满足等量劳动的必要条件,于此同时,还要满足需求的相当或相等。相当的意思是指两种不同的物品可以交换,相等的意思是指以标准的需求为单位计量的生存的等同。例如,在上面的例子中,1斤米与2斤菜可以交换,但在对菜需求不同的情况下,还要使各自的所得能够满足生存的相等或等同。也就是说,这不仅仅是个比例问题,其中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满足需求数量的问题。如果两者不同时考虑,比例就没有意义了——而且也不可能很好地实现。

    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就是:等量劳动相交换仅是必要条件,不等量则无从谈起等价问题;但这不是充分条件,即等量并不意味着必然等价或交换公平。只有用“需求”与生产能力的比值计算出的价值相等或成比例时,才是等价交换的充分必要条件——当且仅当这一价值相等或成比例时才能做到等价交换。

    在学术界和网友中,经常争论价值到底是由劳动“创造”还是“形成”的问题,使得价值的概念都变得莫衷一是。如果认可了上面的计算方法和结果,这一问题就可以解开:价值实际上是一个比值,不是由某一惟一的经济变量决定的。因此,试图用单一的经济变量来研究价值问题一定会存在着疏漏或问题。
已有 1 人评分学术水平 收起 理由
没学经济的高手 + 1 精彩帖子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1   查看全部评分

78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1-26 13:06:10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1-26 11:29
    当然,也许有人会认为,交换就是交换的问题,生产是另一回事。但是,从上面对比两种状况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能直接指导生产吗?也就说,如果价值的衡量从一开始就不必把需求因素计算在内,这根本就无法指导具体的生产!因此,这样的交换原则以及价值理论是不具有普遍性的。



    在学术界和网友中,经常争论价值到底是由劳动“创造”还是“形成”的问题,使得价值的概念都变得莫衷一是。如果认可了上面的计算方法和结果,这一问题就可以解开:价值实际上是一个比值,不是由某一惟一的经济变量决定的。因此,试图用单一的经济变量来研究价值问题一定会存在着疏漏或问题。
        对这个贴子的精彩内容应该作一下总结和点评。

        “当然,也许有人会认为,交换就是交换的问题,生产是另一回事。但是,从上面对比两种状况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能直接指导生产吗?也就说,如果价值的衡量从一开始就不必把需求因素计算在内,这根本就无法指导具体的生产!因此,这样的交换原则以及价值理论是不具有普遍性的。”-----认识到这一点应该相当不容易,都是经过了艰苦的思考过程后得出的。不过,应该说,这样的认识是个开端,能把后面的广阔天地打开才是。研究马克思,同时要研究马克思的不足,才能找到发展的道路。回避、包庇不是正确的态度。


        “在学术界和网友中,经常争论价值到底是由劳动“创造”还是“形成”的问题,使得价值的概念都变得莫衷一是。如果认可了上面的计算方法和结果,这一问题就可以解开:价值实际上是一个比值,不是由某一惟一的经济变量决定的。因此,试图用单一的经济变量来研究价值问题一定会存在着疏漏或问题。”----这几句话价值连城。(不愿意多说了)

79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11-26 13:09:19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1-26 11:29
1.当一个假设经济体的需求和生产能力处在如下的状态时,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如下的生产安排和交换的结果:

    有N个人,只生产米和菜,需求的也只有这两样东西。其米和菜的生产状况为:1斤米/2小时,2斤菜/2小时。对米和菜的需求为每人每天需要1斤米和2斤菜,即对米和菜的需求可表示为:1斤米/1天(24小时),2斤菜/1天(24小时)。

    生产人数的安排为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是1:1,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


    2.当一个假设经济体的需求和生产能力变化或就处在如下的状态时,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如下的生产安排和交换的结果:

    有N个人,只生产米和菜,需求的也只有这两样东西。其米和菜的生产状况为:1斤米/2小时,2斤菜/2小时。对米和菜的需求为每人每天需要1斤米和3斤菜,即对米和菜的需求可表示为:1斤米/1天(24小时),3斤菜/1天(24小时)。

    生产人数的安排为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是2:3,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


    由此可以证明并总结出这样的一个“原则”,似乎劳动的交换与需求无关,只要做到本龙兄在1楼所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即可。

    不过,从上面的结果中也不难发现,也许180兄会深有体会(他在64楼很好地算出了第二种状态的结果),这还要满足另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这就是,生产人数之比必须正确!

    如果不是这样,仅仅依据产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或劳动量来进行交换,忽略或完全不考虑牵涉到满足需求的生产安排问题,那这种交换根本就无法实现——即并一定满足需求。反过来讲,要想实现这种交换,只有生产人数安排到某一惟一正确的比例才有可能。这不是当然要生产的一个简单问题,而是该如何正确安排生产的理论原则。
    当然,也许有人会认为,交换就是交换的问题,生产是另一回事。但是,从上面对比两种状况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能直接指导生产吗?也就说,如果价值的衡量从一开始就不必把需求因素计算在内,这根本就无法指导具体的生产!因此,这样的交换原则以及价值理论是不具有普遍性的。


    在上面两种状况的计算中,设V = “需求”/生产能力,则可以得到如下的计算结果:

    1. V米 =(1斤米/24小时)/(1斤米/2小时) = 2/24;
       V菜 =(2斤菜/24小时)/(2斤米/2小时) = 2/24。
    由此可以得到:V米:V菜 = 1:1。

    2. V米 =(1斤米/24小时)/(1斤米/2小时) = 2/24;
       V菜 =(3斤菜/24小时)/(2斤米/2小时) = 3/24。
    由此可以得到:V米:V菜 = 2:3。(即V米:V菜 = 1:1.5。)

    在1中,米的需求是“1斤米”,菜的需求是“2斤菜”,其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这正好与V米:V菜相同。
    此外,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也正好与V米:V菜相同(1:1)。
   
    在2中,米的需求是“1斤米”,菜的需求是“3斤菜”,其交换比例为1斤米:2斤菜,这正好也与V米:V菜相同。(1斤米:3斤菜 = 1:1.5,相当于1斤米:2斤菜 = 1:1。)
    此外,生产米的人与生产菜的人之比完全与V米:V菜相同(2:3)。


    很显然,如果用V来指导交换和生产安排,那就有了一致性和普遍性,并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结论:以标准的需求为单位,交换与其V成正比,生产人数安排与其V成正比!

    实际上,V即“需求”/生产能力才是真正的价值。(这可以另外单独证明,由于篇幅较多,在这里就不详细论述了。)
    由此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结论:以标准的需求为单位,交换与价值成正比,生产人数安排与价值成正比!   

    当进行等价交换时,这一定会或满足等量劳动的必要条件,于此同时,还要满足需求的相当或相等。相当的意思是指两种不同的物品可以交换,相等的意思是指以标准的需求为单位计量的生存的等同。例如,在上面的例子中,1斤米与2斤菜可以交换,但在对菜需求不同的情况下,还要使各自的所得能够满足生存的相等或等同。也就是说,这不仅仅是个比例问题,其中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满足需求数量的问题。如果两者不同时考虑,比例就没有意义了——而且也不可能很好地实现。

    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就是:等量劳动相交换仅是必要条件,不等量则无从谈起等价问题;但这不是充分条件,即等量并不意味着必然等价或交换公平。只有用“需求”与生产能力的比值计算出的价值相等或成比例时,才是等价交换的充分必要条件——当且仅当这一价值相等或成比例时才能做到等价交换。

    在学术界和网友中,经常争论价值到底是由劳动“创造”还是“形成”的问题,使得价值的概念都变得莫衷一是。如果认可了上面的计算方法和结果,这一问题就可以解开:价值实际上是一个比值,不是由某一惟一的经济变量决定的。因此,试图用单一的经济变量来研究价值问题一定会存在着疏漏或问题。
先给出假设条件,然后计算出交换和生产安排。这恰恰是“计划经济”的一套。

而在市场经济中,并不是预先计划好的,而是通过价值规律来达到均衡。上面解出来的结果,只能验证价值规律。在解决问题中的思考路径,与实际过程中的规律作用的路径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是价值规律在市场中内生地发挥作用,而不是靠着事先的计算来安排。所以说价值规律才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而所谓的模型恰恰是计划经济甚至指令经济的一套,西方经济学的模型化也是如此。

80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1-26 13:42:16
79# liuyongfei180

说得没错,这“并不是预先计划好的”,是要通过“价值规律”来达到均衡。可“价值”的涵义是什么,“价值规律”又是什么呢?

作为研究来讲,难道这里不正是在探讨这些问题吗?如果你认为你坚持或持有的理论很正确,可否就一些有逻辑性的数据来阐述其中的道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5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