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时间:昨日阅读3小时,总计阅读39小时;
2、阅读内容:《破案后——德国刑事司法档案》、南方周末、得到、公众号
3、阅读分享:
1⃣️所谓人才政策的年龄区隔,是人才政策中有关年龄的规定限制了人们获得某种资源的机会,造成来不同年龄段的人才在资源获得机会和获得总量方面的不平等。国家人才政策中的年龄区隔主要体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公派留学、优秀人才选拔计划等方面,企业单位的年龄区隔则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公共部门的基本标准。——《让人才政策以人为本》(南方周末)
2⃣️只要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就会分叉,但在无知之幕后面至少能部分地汇合。这里是追寻公共利益的起点。——梯若尔
4、阅读感悟:
其实年龄是个很敏感的词汇,因为年龄增长是个必然事件,就个体而言因为年龄造成的困惑更有切肤之痛。我想,不必要为宏观政策对年龄设槛而担忧,因为整个社会都处于时间的焦虑之中,不是一个政策影响的结果。顺其自然才是最好的,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永远有适合的人才涌现,只是到个人的时候就会觉得惋惜,但是什么政策能照顾到每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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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目:《破案后——德国刑事司法档案》;
2、连续阅读1天,中断0天,预计还有2天完成阅读;
3、当日该书中认为有启发有价值的段落:
1⃣️尊重人的尊严是法治国的基础。……人,永不应再作为“国家欲从中压榨的信息之载体”被对待,即便这出于正义的目的。
2⃣️原则上,任何人可得自我并独立决定: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向他人公开展示自己生活的全部或部分事务。故而,任何成为媒体描述对象且可被辨认识别的人,均有权因其一般人格权受到侵犯而主张“不作为请求权”。就此而言,“可辨识”属于人格权受侵犯的重要事实要件。
3⃣️谁破坏了法安定,谁以自身的行为及其后果攻击或侵犯了同类或社会公共利益,他就得遭受法律秩序的惩罚,而且原则上他还必须容忍:在一个适用“自由通讯”之准则的社会中,以通常的方式实现因他自身行为引发的公共信息利益。
4、我的感悟:
1⃣️我已经看到整个社会向此转变,而且我们生活的安逸也是以尊重人为基础的。
2⃣️如果我们对一些负面事件当事人的相应权力有所尊重,那么我们的进步就不是一点半点。例如“人肉搜索”这样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为什么可以裹挟着正义肆意横行呢?
3⃣️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权衡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过程。公共利益本身就是个人利益让度的结果,但我们必须要让度一些利益不代表我们可以任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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