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勒德主义者 发表于 2018-3-12 15:28
有没有可能是说,马克思对劳动的定义过窄,只有在劳动的定义,不包含资本的风险承担,这一情况之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阶级性才能体现。资本家才是剥削者。如果将资本的风险承担,纳入劳动的范围之中。资本家也变成了某种劳动者。那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成了拥护资本主义的经济学。没有了阶级性。
1,马克思说,人类劳动是人类以自身引起自然的改变,得到人类使用价值之活动过程。
这个定义,基本就够用了,通常就够用的了。另外,也需要不断探索,拓宽,涵盖。
另外,对于人类劳动的计量,刻画,等等,也需要不断探索。
2,如果着眼于人类产品之创造,来定义人类劳动,那么,资本的风险、资本家承担风险、资本家搞投资,这三者很难纳入进去,难度非常大。
就是说,不考虑阶级性,仅仅考虑合理性、学术性,那么也很难纳入进去。很难很难很难。
3,资本家能够劳动。
资本家的劳动,是创造人世间的市场里的货物。资本家是创造者之一。
即便是天然的森林,天然的地下矿藏,天然的地皮,当它们作为人世间的市场里的人类货物,那就必定源于人类劳动。
这个劳动,是广义的劳动,是指创造了人世间市场里的人类货物的劳动。
其中,资本家也是劳动者之一,也进行了提供、递交人类货物之劳动,等等。
人世间的市场里的货物,无论是什么货物,任何货物,那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是宇宙大爆炸给炸出来的,
那必定是有人把它创造出来,提供出来,递交入世,入人世,递交入市,入市场,创造了它在人世间的市场里的出现。
这种创造,这种递交,这种入世和入市,就是对货物出现之创造,就是劳动过程之一。
人类劳动者,必定是人,不能是物,不能是自然物、人工物。物,不能创造它在人世间市场里的出现。
人,创造了它的出现。
物,只要在人世间市场里出现,就有人类创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