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课上老师布置的作业,关于安海斯购2002年买青岛啤酒7年可转换债券的问题。本人学习了很久,还是有几个点弄不明白。
1、为什么安海斯要持有青啤27%的股份,而不是28%或26%,当时青啤不是发行了不止14亿元的证券吗?安海斯为什么只选择买了27%
2、第一批可转债在协议签订的90天后转换,90天是如何确定的。有什么特殊要求一定是90天吗?
3、安海斯在2005年将第二批和第三批债转股一并转换成股份,为什么要一次都转换了?不是有7年的期限吗?
4、这次博弈最终的赢家是谁?安海斯还是青岛啤酒?
希望各位高手解答,谢谢!
资料链接:
据了解,2002年10月22日由青岛啤酒副董事长兼总裁金志国与美国AB公司总裁和首席执行官PatrickT.Stokes 在纽约正式签署了战略性投资协议。按照该协议,AB公司在青岛啤酒的股权最终将增加至27%。协议表明,青岛啤酒将分三次向AB公司发行总金额为1.82亿美元(约合14.16亿港币)的定向可转换债券。该债券在协议所规定的7年内将全部转换成股权,AB公司在青岛啤酒的股权比例将从目前的4.5%增加到9.9%,再到20%,并最终达到27%,所有的增持均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
据了解,青岛市国资办仍为青岛啤酒的最大股东,并在该债券全部转换成股权后持有青岛啤酒30.56%的股权。AB公司将成为青岛啤酒最大的非政府股东。而AB公司在交易完成时将支付1.164亿美元(合9.079亿港元),在此后的12个月内再支付6520万美元(合5.083亿港元)。青岛啤酒将向AB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得的资金,用于改造现有的酿造设备、建设新厂以及未来之收购。
事实上,双方的联姻可追溯到11年之前,早在1993年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发股票时,AB公司就购买了4500万股上市的H股,占当时青岛啤酒总股本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