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明哲保身
2005.12.28
明哲保身,就是不从实际出发、不担风险和责任、固守教条、貌似负责的工作态度。
例如:本人从1993年起就已停发工资,靠同志和亲友接济、积蓄和拍卖房产维持生计,从未申请社会救济。由于国家政策缺失,本人17岁参加工作,如今54岁,只因冤假错案被判了刑,不但妻离子散,还开除了党籍公职,也失去了劳保、医保。出狱后,经过几年努力,去年靠朋友帮助找了个临时工作,今年又因改制下岗。无奈,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廉租房,又因为家里大面上还过得去,迟迟批不下来。
我的家产不过价值万余元人民币,还不够几平方米的房价,不如任何一户有房产的低保户,我总不能一无所有之后再去申请低保吧?说实在的,那几个钱连交房租都不够,只能缓解一下我的困难。
这是我今年在互联网上发表的第365篇文章,没想到是一篇得罪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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