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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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论] 价格影响供求供求影响价格浅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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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1:20:4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0:55
那是你幻觉!因为你总是生活在你的幻觉中。
您不明白现实与理论的区别。

62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2:07:55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1:20
我的理论有过生产量=提供量=售出量的假设,但是我也说过现实世界未必成立。假设是一种模型。只要现实条件 ...
你再扯别的也没有用,你已经定义了,供给量就是售出量,就是“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的那个量。因此,在整个生产—销售的过程中,它只能出现在最后的环节上。

在现实中,就我们讨论涉及的相关概念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顺序只能是如下的:
①生产量,②提供量,③与需求方确定成交价格,④售出量(“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的石开石供给量)
而按照你的石开石供给量是自变量、价格是因变量的逻辑,生产—销售过程却变成了①生产量,②提供量,③售出量(“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的石开石供给量),④与需求方确定成交价格
这哪是与现实“不可能严丝合缝”的问题,完全就是在颠倒黑白嘛。

其次,你的根本问题在与分不清自变量与因变量。人家说的是天要下雨了(自变量、原因),所以要带好雨伞(因变量、结果),你却把人家的意思说成带好雨伞(自变量、原因),以便让天下雨(因变量、结果)。
这不是缺乏逻辑能力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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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2:22:11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2:07
你再扯别的也没有用,你已经定义了,供给量就是售出量,就是“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的那个量。因此, ...
顺序如下:生产量、提供量(包括库存量),确定提供量中要供给的量(供给量)确定相应要供给的的量(供给量)的价格,成交,售出(供给量实现交付)。
供给量在之前已经确定,售出后那是供给量实现。供给量有一个先确定然后实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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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3:04:1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2:22
顺序如下:生产量、提供量(包括库存量),确定提供量中要供给的量(供给量)确定相应要供给的的量(供给 ...
再次偷换概念!
“要供给的量”根本就不是售出量,因而根本就不是石开石供给量。因为,
第一,在确定“要供给的量”的阶段上,这个“要供给的量”根本就没有“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此时的售出量(石开石供给量)仍然为0。因此,这个“要供给的量”根本就不是售出量,因而根本就不是石开石供给量。
第二,你是根据“要供给的量”来确定相应要供给的量的价格,因此,所确定的“要供给的量”是先于价格而确定的,因而它本身是没有价格的。而石开石供给量(售出量)一定是有价格的,因此,这个“要供给的量”根本就不是售出量,根本就不是石开石供给量。

所以,你用“要供给的量”来偷换你的售出量(石开石供给量)就是掴你自己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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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5:10: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3:04
再次偷换概念!
“要供给的量”根本就不是售出量,因而根本就不是石开石供给量。因为,
第一,在确定“ ...
我的要供给的量是必须售出的量。不售出不行,所以一定售出,一定供给。
所以只能称它为供给量。不能称它是生产量或提供量。因为这两个量在某一天都可以有一部分不供给。

愿意并且能够售出,已经售出,都是供给量。

6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6:21:21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3:04
再次偷换概念!
“要供给的量”根本就不是售出量,因而根本就不是石开石供给量。因为,
第一,在确定“ ...
不要把因果本末倒置
这些日子同学们问起「内需」与「内供」,我可没有想到萨伊定律那边去。「内需」一词显然是译自凯恩斯的「effective demand」。「内供」一词呢?应该是老人家几年前创造的。那时我见以提升内需来增加消费是热门话题,但中国的供应行业沙石甚多,于是建议北京撤销来料加工、出口退税等无谓的管制,提出「内供」来对称时尚的「内需」。跟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引进更是灾难性的约束供应行为的局限了。当同学问及供给学派,我只是想到那条拉弗曲线,带不到萨伊定律。
灵光一闪来自上节写ZF投资与凯恩斯学派。凯氏的学说替代了萨伊是我作研究生时的意识,但这次再想,却记起两年前分析萨伊定律得到的结论是萨氏完全没有错,于是整个话题变得豁然开朗。
吹毛求疵地批评萨伊:供应不是创造自己的需求,而是为了需求。没有供应不是不想需求,而是没有能力需求。供应是「因」,需求是「果」,凯恩斯学派是把因果本末倒置了。需求无疑会刺激消费,但必先要有供应的增加走在前头。拉弗强调的减税当然会增加供应,但今天的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存在为祸更大。有些地方干部说他们不管此法,问题是该法仍在。说不管,但随时可以管,投资设厂的人不是有所顾忌吗?劳动合同法对中国经济最大的祸害,可不是管制着工资或工作条件,而是否决了市场选择合约的自由。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经济形势非常严峻,但当时不仅没有什么洋洋大观的劳动法,大部分地区没有听过最低工资。更重要是工人与老板之间选择合约的自由,是我平生仅见!这项重要观察我写过几次。这里再提,因为生产要素的合约选择自由是明显地支持着萨伊定律的运作,让该定律展现着惊人的威力。

看看张五常的文章,改变一下思维。

67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7:02:2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5:10
我的要供给的量是必须售出的量。不售出不行,所以一定售出,一定供给。
所以只能称它为供给量。不能称它 ...
真会胡说八道,商家哪有像你这样的,今天进了20辆汽车,今天就必须售出去比如2辆,不售出不行,所以一定售出,一定供给。再按照这2辆来制定价格,那可以比按照20辆制定的价格高多了。但是如果这2辆没有全部售出,那怎么办?降价?哪怕每辆100元也要售出?不然晚上就不关门?不关门也售不出就自杀?你这不是疯子吗?

如果你这2辆根本即没有售出,那就根本不是售出量,因而根本就不是你“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的石开石供给量。因此,在真正售出之前,你也根本就不能说它们是能够售出的,因此,你要把它们叫做供给量就是掴你自己的脸。

68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8:59: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7:02
真会胡说八道,商家哪有像你这样的,今天进了20辆汽车,今天就必须售出去比如2辆,不售出不行,所以一定售 ...
个别厂商面对的是水平的需求曲线,只按照市场价格卖即可,卖出多少那是命运的事。
连我的模型都没有弄明白,就乱套。我的模型是大象,您说大象是细长的(套大象的尾巴)。

69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9:38:2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8:59
个别厂商面对的是水平的需求曲线,只按照市场价格卖即可,卖出多少那是命运的事。
连我的模型都没有弄明 ...
又开始掴你自己的嘴巴了——“您又忘了,讨论供给量问题时,是假设垄断。一个垄断体面对消费者。”

既然“个别厂商面对的是水平的需求曲线,只按照市场价格卖即可,卖出多少那是命运的事。”那你怎么还要在提供量内另外确定“要供给的量”呢?怎么还要根据“要供给的量”确定要卖的价格呢?这不又掴你自己的脸吗?

难道因为是个别厂商,尚未售出的量就已经“供给了,卖出了,售出了”?就已经是售出量(石开石供给量)了?

7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3-30 19:55:0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30 19:38
又开始掴你自己的嘴巴了——“您又忘了,讨论供给量问题时,是假设垄断。一个垄断体面对消费者。”

既 ...
您的例子是个别厂商,说您呢。您的例子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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