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地资源部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截止到2008年的耕地面积是18.25亿亩。而1996年,我国的耕地数量还维持在19.51亿亩,12年间我国耕地少了1.26亿亩,人均耕地由1.59亩降到了1.39亿亩。照这样的递减速度,人们非常的担心,谁来养活国人。
人们的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土地违法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批先占,边占边批的现象在全国不在少数。大的批不下来,化整为零报批的现象也很多。
二、改变土地性质的形势相当严重。工业用地批不到,就按农业项目批,都行不通,就采取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倒包。看看全国各大城市周边交通要道位置,修建大量的农家乐、渔塘、临时厂房,这不是很好的说明吗?
三、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有点变味。虽然大大改善了长江沿岸、中西部及全国部分地方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但不排除一些经济不发达地方利用政策,一哄而上,全面开花,鼓励群众将本不符合退耕条件的土地全部进入退耕项目。此举一方面耗费了国家大量的财政资金,另一方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四、土地整治项目让人欢喜让人忧。部分土地整治项目都是至上而下一竿子到村社,美其名曰是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资金违规挪用。尽管项目监理到各级义务监督机构一应俱全,但流于形式的情况也存在。真正轮到群众说话的地方又能有多大的份量。项目不多,此地不整治别处在争,反正都是上级的项目资金,就牵就一点,委屈一点。最后就会出现修一条便道无人走,修几个水池装月亮、整块土地屁股大一坨、花的条石N多拨。通过整治,闲置的、条件较差的土地并没能增加多少,只是财政的支出又增加了不少。
五、土地执法与部门配合存在真空,《土地法》依然需要完善。块头大,有实力的开发商出现土地违法行为,国土执法一听到风吹草动,马上就会进行调查取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但对于零星的,多头管理,存在较大矛盾的纠纷的土地违法案件,各个部门都在推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综合以上几点,我国的土地形势异常严峻。18亿亩土地红线能否守住,还需要各级密切配合,特别是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一是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让在“违规使用土地”问题上存有幻想的少数领导干部,吃大亏,付出惨重的政治成本。二是对于以“以租代征”形式给予规范,尽可能减少利用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的现象发生。三是退耕还林、还草、森林工程用地要严格审查,决不允许不符合条件的耕地进入到退耕范围。四是切实解决好土地占补平衡问题,不能让这类问题留于形式。土地整治项目要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各类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做好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议和监督工作。五是做好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工作,不扯内皮,大事小事都有人管,好事坏事有人问,变被动为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