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炎黄论坛"
(原文出自《哲学研究》1998第11期,)
“辩证逻辑”的历史与未来——《数理辩证逻辑导论》读后感
王路
一个确切的历史事实是:Hegel的逻辑学就是辩证法,后经Marx的改造,成为M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Engels曾经使用过“辩证逻辑”这个概念,用它来称谓Hegel的逻辑学。因此,辩证法与“辩证逻辑”一定关系密切。我国学术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许多研究哲学的人都注重辩证法,而不怎么重视辩证逻辑;倒是逻辑界有一些人一直在研究辩证逻辑,但是他们却不注重辩证法。近年来,在我国辩证逻辑的研究中,除了依然像过去那样研究以外,出现两种比较显著的现象,一种是把辩证逻辑的研究纳入科学方法论的范围,甚至不再称其为辩证逻辑,而叫作辩证思维论;另一种是应用现代逻辑方法进行所谓辩证逻辑形式化的研究。1995年出版的的赵总宽先生所著《数理辩证逻辑导论》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以下简称《导论》),比较有代表性地体现了后一种现象。
读过《导论》之后,我感到,辩证逻辑形式化的研究主要存在新老两个问题。新间题是现代逻辑方法的应用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首先,过去的辩证逻辑研究总是要对辩证逻辑与辩证法做出区别,而现在,除了这种区别以外,还要区别数理辩证逻辑与数理逻辑。其次,要把辩证逻辑形式化,这样一个工作能不能做到?从过去的有关论述来看,辩证逻辑包含的内容之博、覆盖的范围之广、展示的能量之大,似乎没有什么局限性可言。过去辩证逻辑所论述的许多东西,比如量变质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等,都是很有道理的。但是这些东西远远超出逻辑的范围,是逻辑根本不研究的东西,因此它们所涉及的问题也是逻辑所无法解决的。很难想象如何把这样的东西也进行形式化。看一看今天现代逻辑的成果,我们清楚地知道形式化的作用和能量。如果辩证逻辑也可以得到形式化,形式化的作用简直是不可思议!退一步说,即使辩证逻辑可以形式化,那么它还能不能叫辩证逻辑?就是说,过去通常所说它具有的那些作用和力量还在不在?过去通常认为它能够解决的那些问题还能不能解决?假如经过形式化以后,这些作用和力量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真能够保持不变,那么它还叫不叫逻辑?这些问题无疑是值得认真考虑的。但是我在这里却更想讨论辩证逻辑中一直存在的一个老问题,这就是辩证逻辑的来源以及总是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所谓低级和高级的比喻间题。因为这个问题在我国,不仅在逻辑界,而且在哲学界,影响都是很大的。
《导论》认为,Hegel的《逻辑学》“是近代的第一本逻辑著作,其体系也是近代的第一个辩证逻辑体系”(第2页),.Marx和Engels“创立了Engels所命名的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理论”(第4页)。这个观点乃是我国从事辩证逻辑研究者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认识。它由来已久,主要的依据是Engels的论述。具体地说,一个根据是,辩证逻辑是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科学,而“Engels最早明确地把这种逻辑称之为辩证逻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1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49页);另一个根据是Engels在《反社林论》中谈到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一段话。此外还有Lenin的一些论述。为了能够比较清楚地探讨所谓低级和高级的间题,我们首先仔细地分析和理解Engels的有关论述。
Engels提到“辩证逻辑”是在《自然辩证法》中。这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在Engels生前也没有发表。其中在“札记和片段”部分,有一部分是专门关于“辩证法”的,它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辩证法的一般问题。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第二部分是“辩证逻辑和认识论。关于'认识的界限’”。在含有“辩证逻辑”这个名称的部分中,Engels论述得非常广泛,只是在“关于判断的分类”这一节下谈到“辩证逻辑”: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