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标题搜了一下,像是个葫芦案
http://www.sciencenet.cn/m/Print.aspx?id=238422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37284
敢在法庭上肆意造假说谎的根源在于我国民事诉讼中对做伪证没有什么处罚,至多影响法官对你的看法,对判决不利,可如果法官也枉法,就无所谓了。即使法官公正,死马当活马医呗。民事诉讼法第102条有对伪证的处罚,罚款、拘留、刑责等,但你看有谁在法庭上撒谎而被拘留的?所以在我看来,中国的民事诉讼是鼓励人们说谎的。
葫芦律师很高兴
http://zhshchqlawyer.fyfz.cn/blog/zhshchqlawyer/index.aspx?blogid=513841
官司的金钱标的不大,社会影响力又一般,张不一定能请到好律师。学校就不同了。民事诉讼的钱规则下,中国律师的职业操守是能赖则赖,随便撒谎。
莎士比亚说: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
张上诉时可以尽量让当时答辩委员会的其他人出庭作证。虽然法庭不能传证人到庭,而那些证人也不一定愿意出庭,还是应该试一下,他们不出庭就是心虚。另外就是仔细审阅那份提交给法庭的论文,看看有无破绽,譬如引用一些当时还没有文献等。看看有无不合论文程序(如缺少委员会成员签名等)。
另外,还可以在上诉庭中要求图书馆提供材料等。见招拆招,他们说涉及国家机密,就问什么样的国家机密,等等。总之就是要跟他们论理,不是法院说什么就是什么。即使法院不答应要求,也提,将所提要求和法院不同意的事实记录下来。这样做,即使最后官司输了,就葫芦案记录下来,也从某种意义上是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