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的左派都是从信仰马主义,痛恨资本家“剥削”工人开始的。
99%的右派都是从怀疑、否定以至批判马的“剥削”学说开始的。
转一篇最近我写的帖子吧。三条网---即主张“第三条道路”者的网站。
[建议]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应果断地进行三个放弃
这里的“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特指三条网及其周围的部分网友。除此以外,我实在不知道还有那些人可以划为“民主社会主义者”。总不能把“泛左派”、“新左派”都算入吧?
这三个“放弃”,都是针对马克思的主要观点的。如果放弃了这三条,“民主社会主义者”即使不转变为自由主义者,那也基本属于“社会民主主义者”了。但如果不果断放弃这三条,“民主社会主义者”就留下了长长的尾巴,他们在关键时刻的动摇和混乱将不可避免。
第一个放弃:放弃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及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剩余价值论
人们关于价值和价值创造、价值分配的理论事实上多如牛毛,马克思的观点只是其中一种。马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之所以能在相当部分中下层人士当中取得强烈共鸣,不是因为它的正确,而是因为它完全地,100%地引合这些人士的口味。但很遗憾,一个理论的价值不在于其讨好谁不讨好谁,而在于它是否反映了社会的真实规律。我在这里不想过多地展看这个话题,有兴趣的朋友请到地球经济论坛翻翻我的帖子和其他人的帖子,各有自己一套成系统的价值理论的人绝对不下10个,还不包括很多未成系统的、零碎的理解。
马的这两论,在调动中下层人士的革命情绪时起了很大的作用。在马之前,“打土豪分田地分财产”之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但那时的革命者(中性地说,是造反者)总觉得底气不足。因为传统的道德文化对于这样的事情视为抢劫和犯罪,这样的行为在社会舆论上没有任何道德优势。自从马的两论被宣传开去后,革命者们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整个社会的道德和价值体系被完全颠覆。再进一步,不仅剥夺任何资本家、地主甚至任何存在雇佣劳动的小生产者的财产都是合法合理的,而且追究他们的“原罪”和“血债”,对他们进行批判、清算和思想改造,也就顺理成章。马的两论成为违反、践踏基本人权的煽动者、辩护者和理论注脚,是马克思所有错误的主要根源,也是那些轰轰烈烈的灾难的主要根源。
如果一个原本极左的人认识到这一点,放弃了两论,那他至少会走向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方向,而不会走向极端主义和空想主义的方向。
顺便说一下:我认为剥削是存在的,但其存在必须符合一些其他条件,而不是所有的雇佣劳动都是剥削,也不是所有的剥削都存在于雇佣劳动(根据马论,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剥削,这个也很荒谬好笑)。同时我认为,价值全部由劳动创造是荒谬的,而价值的分配也不一定是谁创造归谁。不过,认为剥削有功则是错误的,发生这种错误的原因在于人们把大量不是剥削的收入归为剥削。
(后记。再讲一点逻辑学知识:
如果所有的雇佣劳动都是剥削,则雇佣劳动是剥削充分条件;
如果所有的剥削都存在于雇佣劳动,则雇佣劳动是剥削的必要条件;
如果不是所有的雇佣劳动都是剥削,也不是所有的剥削都存在于雇佣劳动,则雇佣劳动既不是剥削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剥削的必要条件。
这样就说明,雇佣劳动和剥削没有直接关系。)
第二个放弃:放弃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的理论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阶级”?阶级并不是以生产资料占有与否和多少来划分,而是以是否具有特权来划分。存在阶级就意味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特权。如果这个社会在总体上消灭了特权,那么“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就不再存在,不再是普遍现象。
因此,人类社会的确曾经存在过长期的特权阶级专政,与及长期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激烈的阶级斗争。但马克思关于阶级划分、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的概念和理论都是错误的。以这样错误的理论指导当然不可能取得正确的结果,酿成灾难也完全在预期当中。
既然马关于阶级的划分方法是错误的,那么争论是否能“阶级调和”就显得比较好笑。特权是必须消除的,特权阶级是必须消灭的(不是肉体的消灭)。总体上消灭了特权和特权阶级的社会,它的主要矛盾是“阶层矛盾”,阶层才是按人们的财富拥有量大小、社会地位高低划分的。如要调和,则是“阶层调和”。当然更不能忽视各阶层的相互合作和相互依赖本身也是迅速发展的。
如果一个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者实现了这个放弃,那么他至少可以走上改良主义的方向。
第三个放弃:放弃对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群体和任何阶层的神化和吹捧,放弃任何先验的、绝对的、唯一的和永恒的真理和真理拥有者的论断;同样,放弃对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群体和任何阶层的必然的、先验的错误和罪恶的属性判断。
实际上,马克思就是认为“无产阶级”是先验的、唯一的、永恒的真理拥有者,并且拥有绝对真理,并据此作了大量肉麻的吹捧和荒谬的神化;而同时认定“资产阶级”相对于“无产阶级”就是必然地、先验地错误和罪恶的,因而作了无数鞭笞。这样的理论导致走向专制独裁和社会恐怖,又有何奇怪(请参考我的“民主论”)?
如果一个改良主义者实现了第三个放弃,他将真正走向民主主义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