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安卓/wp
副教授
主体管理学创始人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5-12 00:19 我前面也只是举一个猜想加反驳的实际应用例子来参与你这帖子的讨论。这应用例子明明是个常规逻辑的框架, ...
举报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5-12 00:30 尽管从上到下都是套话满天飞,你也学着说套话。就为这个我就好为你师。我要告诉你,套话是蒙人的话,是语 ...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5-10 21:17 你好像变了个人,跟我抬起杠来了。
巨擘
weibo 发表于 2018-5-12 09:02 已经有管理员对你提出警告:指出是挑衅性语言!你也视而不见吗?你到底是个什么角色?劝你赶紧躲起来好好 ...
大师
泛时空系统价值论创始人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5-12 12:26 “你好像变了个人,跟我抬起杠来了。”如果这也算挑衅性语言,甚至要动用管理员权力来提出警告,可见这论 ...
weibo 发表于 2018-5-12 08:58 明知道别人不舒服,还在这里七里八里,一方面是对别人极大的不尊重,把别人的宽容当软弱,另一方面也是自 ...
我前面也只是举一个猜想加反驳的实际应用例子来参与你这帖子的讨论。这应用例子明明是个常规逻辑的框架,而你居然把辩证法也搬了出来。我指出了你不该把你自己都不了解的套话也搬出来,这让你不舒服了。 尽管你觉得我“好为人师”,但辩证法也的确就是你不了解的东西。
尽管从上到下都是套话满天飞,你也学着说套话。就为这个我就好为你师。我要告诉你,套话是蒙人的话,是语言堕落。
“形式逻辑要与辩证逻辑联合起来使用才行——形式逻辑构建理论体系,辩证逻辑不断质疑证伪,如此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你52楼的这句话可以用来蒙绝大多数人,但蒙不了稍有哲学素养的极少数人。 所谓诡辩,也就是你所说的这种构成。整个框架都符合逻辑,唯独在基本概念上运用了意义不定的表达方式,这样就可以达到“正反合”的目的,即正说反说都说得通的目的。用哲学术语把诡辩包装起来,这样可以欺骗绝大多数人。用自己都不理解的哲学术语来蒙人,这就叫套话。 在一个上下相蒙环境里,满嘴套话的人是不会脸红的。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5-10 13:41 定义“因”,定义“果”,这是逻辑的前提条件。就因为辩证法首先反对的就是定义,因此辩证法根本没有逻辑 ...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