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合法 只是有两个license没有办理 但实际上该建筑违章也好没有违章也罢 已经参与经营很久了 说得不好听些 看看这家私营业主的会计报表 估计还是property里的一项 也就是说实际上该建筑的价值已经得到体现 甚至反映在国家的税收收入中 当然这户人家的抗法手段极端了些 但是面对的是同时是参与者与竞争者的政府 不得已啊 我有段时间在湖南调研休闲农业 除了城市外围由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高档度假村外 近郊则是农民们把自由的土地在没有变更性质情况下 转向经营农家乐 度假村等休闲农业项目 同时向工商部门报备登记 不过工商部门只管从中收取5-10%的商业性所得税 而不负责土地性质变更 那么当省政府决定要征用土地时 矛盾就来了 农民们在自有土地上的投资由谁来补偿 有些甚至是农民伯伯辛苦30年的积蓄 就因为一个征地的批准而化为尘土 我的建议是要么当时就不应该收税 要么就应该补偿 否则等于一个变相寻租 或者说隐形资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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