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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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为啥没把“公社”当成实行按劳分配的“政治形式”?——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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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5-3 2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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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5-3 21:49:2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昨天 23:16


       那些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头上”的人,能否从马克思不把公社当成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政治形式”中获得一点启示?能否走出企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中就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误区?

23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3 21:55:09
1993110 发表于 2018-5-3 21:29
你是晕头昏脑,乌七八糟。
      
      主张依据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在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在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成果和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关于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决策的认识的基础上,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通过从对初次分配方式、制度的变革、创新,创建能逐步提高、增加劳动所得的新的初次分配方式、制度。

       与主张“我们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劳动者享有和分享剩余价值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企业管理形式,同时全面保障社会经济增长,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和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一切合法权益,逐渐缩小两极分化的趋势。


      我以为,主张逐步增加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得,与主张劳动参与剩余分享可有相同或相似、相近之处。


    我一般不回答人家“布置的作业题”的,没想到几句这样的回答您都受不了、忍不住。可以继续讨论,也可以不再理会嘛,何必那么光火,也没有必要盛气凌人,更何必以“晕头昏脑、乌七八糟”来骂人呢?看来往后连您“布置的作业题”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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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5-3 22:06:12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3 21:55
主张依据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在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在理 ...
我以为,主张逐步增加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得,与主张劳动参与剩余分享可有相同或相似、相近之处。
你主张逐步增加劳动所得,这就是赞同和支持逐渐实行按劳分配,和赞同支持实行低程度的按劳分配。

同时,你又反对社会主义,反对按劳分配。


这说明,你的脑子乌七八糟,你的讲话乌七八糟,太没有理论水平,和汉语水平了。

你是劳动人民的猪队友啊。

25
1993110 发表于 2018-5-3 22:56:17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3 21:55
主张依据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在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在理 ...
你说你也不小了,七老八十了,说话还这么乌七八糟,还行啊。


你的中国汉文的水平不高,没关系,理论水平过于太低,没关系,向我请教,我教你。


长期以来,已经告诉你好几回了,你不知道反省反思。

26
龚民 发表于 2018-5-4 05:46: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7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4 14:57:5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3 11:58
与“那些人”商量个事……

          从马克思称工人和一切公职人员的个人所得 ...
       再向“那些人”请教:

    再向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分配实践“头上”的人请教:

    当年的“公社”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是否同属于还远不是“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的历史阶段?是否同属于离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2016年05月10日07: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分配实践“头上”——总想在这样的历史阶段:生产者还必须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尚表现这些产品的价值,个人的劳动还必须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不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 的历史阶段的分配实践中就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总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非公有制(私有制)经济尚占“半壁江山”并还有充足的存在、发展空间历史条件下的分配实践中就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不觉得太脱离实际、太不实事求是了吗?不觉得有点太急于求成、太“左”了点吗?这里头有没有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之嫌?不算总想让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去“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再补充说几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
   “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
      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
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新华网北京2013年12月31日电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那些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分配实践“头上”的人们:

          与其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总想让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去“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与其成天喊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而实际上初次分配中实行的却依然是按资分配(或者叫什么按要素分配)。

        你们又何不在深化对我们党提出的全新的收益分配论,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15大提出、16明确肯定劳动要素的地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理解和认识上多花点功夫?又何不在如何使党和国家关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决策能尽快“落地生根”上多花点功夫?又何不多花点功夫好好学习学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指示,深刻领会领会其精神实质?又何不在抓紧解决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资本拿走的蛋糕多了,留给劳动的就少了”的初次分配对劳动不公的问题上多花些功夫?又何不在践行新的“收益分配论”——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创建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初次分配中使劳动要素真能参与收益(剩余价值)分配、真能逐步增加劳动所得的初次分配制度上多下点功夫?




2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4 16:56:16

创建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游戏规则”


——刻不容缓.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






     
      走社会主义道路——共同富裕之路,就是要在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从而“消除两极分化”,随着经济的发展——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坚持小平同志当年所讲的“这个道理”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举措,是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从而“消除两极分化”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好劳动受资本剥削这个历史课题的“牛鼻子”。

         八年,在逐步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广大农民工辛辛苦苦大一年工,平均收入依然还不到3.5万元。有没有统计数据能说明,每年几百万与几万的差别“累积”的结果贫富差距会是个什么情况?不错,中国可以称是富起来了,但有没有设想和计算过,这些年来,称得上真正富起来的是些谁?到底有多少人口?恐怕还只是是极少数吧?而月均收入三千多块的近三亿朱孔孟们身后是多少个家庭?多少人口?再加上相同水平的非农民工人数,这种收入水平的人数占13亿多人的几成?这些年来,他们的收入虽然有所增加,生活有所改善,但他们总还不至于够得上富起来了吧?

     八年,那些“一年赚几百万”的一共赚了多少万?而朱孔孟们一共赚了多少万?“累积”下来的
差距是该依旧称为贫富差距依然较大还是该说贫富已经两极分化了?不断做大的“蛋糕”如果仍旧照朱孔孟兄弟所言的这样继续分下去,若干年后贫富分化会呈现出什么样的结果?长此以往,能避免得了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吗?


     “大数据”时代,这些年来,经济发展了,蛋糕不断做大了,劳动者收入虽然也有所提高,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决策究竟落实得怎么样?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得的比重是否有所提高?究竟提高了多少?要算明白上面的这些“账”应该说并不难,只可惜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数据发布。不过如果从农民工收入增长的情况来看,也许不算不知道,一算还真没准能让人“吓一跳”。所以说,创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能真正提高初次分配劳动所得的“游戏规则”——刻不容缓.


2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6 11:54:24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劳动,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原创首发)

阅读(126) 回复(2)  2011-04-19 16:03:47赞快速回复









      虽然2007年的17大就明确提出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部署和要求,但实际情况却与这一重大部署和要求有很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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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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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人社部关于未来五年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消息。如果这一消息能兑现,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条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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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们之所以首先提及的就是“涨工薪”, 这种诉求表达的是对初次分配中对劳动不公的现象——“利润侵蚀工薪”的不满。 但有一点必须弄清楚——劳动者获得“工薪”,收回的仅仅是劳动力“成本”的补偿。改变“利润侵蚀工薪”,当然要“涨工薪”,“涨工薪”是要让劳动力成本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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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要“涨工资”很自然,也合理,但仅仅“涨工薪”是远不够的,不仅上涨的“工薪”有可能被物价上涨等所“淹没”,即使不被淹没,也远不能消除两极分化,更遑论“共同富裕”了。因为“资本 独占收益”——马克思揭露的资本独占剩余价值的秘密,才是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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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初次分配旧的分配制度,不仅应该革除“利润侵蚀工薪”的弊端,更应该变革“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分配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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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分配制度,应该摒弃对“工薪”认识上的“两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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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是劳动成本补偿,而不参加利润的分配,利润几乎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之原则,利润应在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分配,即大家都有分红才是。】——引自北大黄宗良教授《谈谈十七大报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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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工薪”认识有两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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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按照 劳动——工资、资本——利润的逻辑,把工薪性收入硬说成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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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将其曲解为“按劳分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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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所获得的工薪,既不是什么“按劳分配”所得,也不是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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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工薪所得解释成“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将工薪视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所得,是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误解、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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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与资本是生产的两大基本要素。劳动只能获得成本补偿,而资本不仅能获得成本补偿,而且独占收益,这是旧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是对劳动要素——对劳动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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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教授说得好: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不参与收益分配,利润(注:实际就是生产经营的全部收益)“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的原则”,“应该在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分配,即大家都有分红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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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独占收益”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马克思揭露的资本独占剩余价值的秘密,才是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收益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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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现社会主义本质、优越性的分配制度改革,不能只局限于让劳动要素获得相应成本补偿的改良,而应该是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创新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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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变革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旧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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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发展过程,是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过程,据此,党的15大就已经明确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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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如果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必然导致差距不断扩大并走向两极分化,而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无论是为主还是为辅,虽然愿望是好的,却与现实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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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教授的说法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的是这样的道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劳动,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初次分配中,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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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分析现实中贫富分化的原因,便不难得出我们现在急需创立——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初次分配制度的结论,党的15大提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早已为创立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初次分配制度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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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6 14:38:32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5-4 14:57
再向“那些人”请教:

    再向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 ...

把按劳分配作为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写入国家宪法,是必须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离可以和能够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无论为不为主)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确立的分配发展方向、原则。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把按劳分配作为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写入国家宪法,是必须的但不赞成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头上”,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可以和能够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无论为不为主)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长期以来,有些人不能从这个实际出发,总想着要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头上”】。——摘自 强国论坛>深入讨论> 2018-05-05 17:25:33 盼铁成钢的帖子《答“人大经济论坛”网友给“楼主”的两个提问》.

      依据马克思的预测,按劳分配,是只有在资本(生产资料)不再参与收益分配——资本不再是剥削的工具(已经消灭了剥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的基本分配方式。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这,应该是多年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个“道理”吧?这个“道理”是不是很明确地在对大家讲:我们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之路,就既要努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做大“蛋糕”,又必须逐步消灭剥削,从而消除两极分化——分好的“蛋糕”?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在非公有制经济(私有资本)超过“半壁江山”且还将长期存在并有发展空间的当今中国,还处于必须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过程中的中国,是不是离这样的历史阶段——资本不再参与收益分配(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显然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习近平同志在谈关于共同富裕时曾指出: “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摘引自2016年05月10日07: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在非公有制经济(私有资本)超过“半壁江山”且还将长期存在并有发展空间的当今中国,还处于必须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过程中的中国,是不是离这样的历史阶段——资本不再参与收益分配(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明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却总想着要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头上”,总想在分配实践中做到坚持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这不是明摆着总想着要“做超越阶段的事情”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
   “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
      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新华网北京2013年12月31日电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这些年来,“蛋糕”虽然不断做大了,但分得并不好。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求是》2016/01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突出就突出在初次分配对劳动的不公正如2013年11月22日人民网评:《再切收入蛋糕,为劳动赢得尊严》所言:“通俗讲,资本拿走的蛋糕多了,留给劳动的就少了”

     说不赞成总想着要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头上”;说总想在分配实践中做到坚持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是明摆着总想着要“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丝毫也不意味着就无所作为,而是说完全可有所作为,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当今中国,完全可以根据现有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完全可以“蛋糕”不断做大了的基础上,抓紧解决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完全可以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通过初次分配制度、机制的创新,使劳动要素能够参与收益分配,让党和国家关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得以“落地生根”,逐步解决初次分配中“资本拿走的蛋糕多了,留给劳动的就少了”这个突出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所得——积跬步以至千里,极小胜为大胜的方式,来践行“这个道理”中的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向着实现按劳分配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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