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研究成果:马克思没有跳出李嘉图陷阱(整理稿)
从李嘉图的价值定义说起。
李嘉图的商品价值定义是,商品价值或与之交换的其它商品是生产该商品耗费的劳动量,而不是付给这个劳动的报酬【注】。例如1只羊=2把斧子,1只羊的价值就是2把斧子,2把斧子就是生产1只羊耗费的劳动量。
李嘉图的这个商品价值定义,马克思给予高度肯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进行了充分论证,他使用的例子是20码麻布=1件上衣,即20码麻布的价值是1件上衣。
但是李嘉图在考察劳动的价值时遇到了麻烦。
首先,劳动的价值或与之交换的其它商品是生产劳动耗费的劳动量(而不是付给这个劳动的报酬)。例如,1个劳动的价值是生产这个劳动的劳动量。李嘉图用劳动时间计量劳动量,所以,1个劳动的价值就是生产这个劳动的劳动时间,即1小时劳动的价值就是生产1小时劳动的1小时劳动,1小时劳动=1小时劳动。显然这是一个循环论证。这是李嘉图遇到的第一个问题。
另一个问题,李嘉图关于商品价值或与之交换的其它商品是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量,而不是付给这个劳动者的报酬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商品来说,这个价值定义是成立的,可是对于劳动这个商品来说,就不成立了。商品价值是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例如,1只羊=2把斧子,1只羊的价值是生产1只羊的劳动时间,表现为与1只羊交换的两把斧子即1只羊=2把斧子。这个公式不仅适合一般商品生产,而且也适合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
但是对劳动这个商品来说,就不成立了。因为按照李嘉图的价值定义,1个劳动的价值或与之交换的其它商品就是工资,这个工资就是生产这个劳动耗费的劳动量。但是,李嘉图又说,这个劳动量不是付给这个劳动的报酬。这样一来,李嘉图的价值规定对劳动来说就自相矛盾了。这是导致李嘉图学派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克思为了解决这两个矛盾提出用劳动力代替劳动。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不是商品。这样就解决了李嘉图劳动是商品导致的循环定义问题。按照马克思,1个劳动力的价值是生产这个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即1个劳动力=若干劳动时间。这就克服了李嘉图1小时劳动=1小时劳动的循环定义问题。
但是,马克思没有料到的是,他的这个劳动力商品价值理论虽然解决了李嘉图的第一个难题,但并没有解决李嘉图理论中的根本矛盾。
劳动力是资本主义的商品,既然是资本主义商品,它就和别的资本主义商品一样,价值也是劳动力中凝结的人类一般劳动,而不是给予劳动力生产者的工资。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不是工资,而是生产劳动力耗费的人类一般劳动量。但是根据商品价值定义,商品价值是与之交换的其它商品,这个其它商品的代表就是工资。于是,这里就产生了矛盾,劳动力的价值既是工资又不是工资。例如,1个劳动力=100元,这个劳动力的价值或与之交换的工资就是生产这个劳动力的劳动量100元,而不是付给这个劳动力的报酬100元。那末,这个劳动力的价值到底是不是100元?无从回答了!
这个矛盾的另外的表现就是同一个劳动力的价值出现了两个不同的量,即有了两个价值。一个价值是这个劳动力的工资,另一个价值是(工资+利润)。如果劳动力的价值100元是生产劳动力的劳动量但不是付给劳动力的报酬工资,那它会是什么呢?那就是工资加利润。同一劳动力的价值既是工资又是(工资+利润),得到两个价值。
【注:这是传统劳动价值论不得不打的补丁但这是一个拙劣的补丁,因为它不适合一般商品社会的商品。在传统劳动价值论基础上提出的劳动自身增殖理论可以化解产生的难题】
我认为我的这1400字的小文对《资本论》的批判切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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