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12 19:39
因为根本就没有看到你的答案,所以谈不上对你的答案满意不满意。但对你这样的回答不满意!有没有答案是一 ...
你别急于避重就轻的转换话题而拒绝回答我的问题。
请让我把你的“利人论″的“伪”一步一步分析出来让大家看看先。当然我拥护你的针对性反驳。
当然,如果把“性恶说″的防恶、防损、防害。。。等负面影响的后天抑制手段的学习和教育等,也当作为的“善”的追求,也可以算是一种“辩证"或符合我的价值相对性的说法,但是在上面张三与李四那个关于劳动力商品的交换搏弈中,张三不愿在李四哪合作的防害趋利与李四的希望从张三哪得“利”之间又有什么用交集?显然没有啊?这不是因双方谈不拢一拍两散对李四不利嘛!
现在我们再来看马经,马克思的理论尽管在当代有些格格不入,但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中那种过度偏袒占有绝对资本的既得利益集团的资本阶层的制度存在,现在看来相对民主的欧美国家中显现的相对民主也有马克思理论等维护相对“无产”的雇佣劳动工人的作用,这是一个通过200年来长期曲折社会搏弈的结果,难道说在这种忽略雇佣工人的劳动力商品交换的公平和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因为整体的社会生产力(效率)还有可以持续发展的边际空间,就因此无视雇佣劳动力商品与资本之间的价值分配?并有理由完全剥削雇佣劳动力创造的那部分应应归他们所得的合理所得(m)?而让雇佣劳动力继续用只能够维持原来劳动力生产和再生的生活资料,却不让他们分享由于社会生产力进步发展带来的增殖的人类社会使用价值或价值?还美其名曰:这种“利人论”是“利人类”的符合“人性”的社会制度理论!
当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往往被人看作为另一种极端而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工具,即不承认资本家有企业管理的劳动力耗费以及创造使用价值增殖以及剩余价值(m)的部分贡献,这些都是我要批判的,但这里我暂不作长篇论述,因为,我这方面的论证己经够多了!有兴趣我可以贴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