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说劳动价值论不合理。比如一个科技工作者写一件软件需要三天时间,一个产业工人打造一个机器零件也需要三天时间,难道就用一件软件换一个机器零件吗?
2.并非如此,即使在早期的物物交换中,你在一开始讨价还价中的私人有用劳动时间,也不是形成价值的劳动时间。只有在之后,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古希腊哲学家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后,已经凝固成交换价值的具有同一性质的劳动时间,才是与价值有关的劳动时间。
3.所以,你认为产业工人和软件工作者的劳动时间性质不一样没有关系啊!否则要讨价还价干嘛。事实上,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上,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后凝固成价值的具有同一性质的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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