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一定要造成马克思主意反对的私有制。
怎么不认真看看拙稿呢?
关于个人所有制,仅就其原有形式而言,文中专有其注释,所指是原始公社的第三种形式,表现为以血缘关系为媒介的完整的个人财产关系。
马克思的经济学概念,各其特有定的内容,不是可以主观臆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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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民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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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览马克思的最伟大发现——“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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