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反对什么不反对什么属于你的态度,你证明什么成立证明什么不成立属于你的逻辑。你把你的逻辑与你的态度混为一谈,又一次证明了你毫无逻辑能力。
按照你的逻辑,奴隶主占有奴隶创造的相当于m的那部分财富,连剥削都不是,那又哪来的比剥削要严重得多的“吞剥”呢?你这不又是在用你自己的矛戳你自己的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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