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出自于剩余劳动,如是说实现剩余价值还须由他人再三劳动,这在本质上难道不是剩余劳动还须他人的劳动一次吗?
这点理解能力中学生也是应有的吧。难道你不应认为产业资本将质量合格的商品出售给商人之后,产业资本就实现了其剩余价值的占有。这样更加合理有效吗?商人的事已与产业资本无关。难道现实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业不是遵守这种规则。
马克思理论难道不是完全脱离实际的虚构和幻想吗?如是说某商品轻松卖出价1600¥,而成本只有1000¥,这次消费性货币商品交换,应属于为社会增加价值600¥。为什么不能这样认为、界定呢?但是你有什么理由认定这600¥是产业工人剩余劳动呢?因为这个商品成本1000¥中已包括了产业工人剩余价值500¥;它与后面600¥无关了。
剩余价值出自于剩余劳动这话不假,但剩余价值在这时还仅仅是个观念上的东西,你要把它“变现”,难道不需要实现剩余价值吗,而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的实现就是剩余价值的实在化过程,剩余价值量的大小最终会在商品交换中逐渐显露,并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眼前。关键在于,老陈总认为产业资本把商品交给商人资本后就彻底和后者没有关系了、决裂了,是形而上学的典型案例!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在商品经济中的职能不同是由历史决定的,其内在联系也是由历史决定的,经济学具有很强的历史感,老陈就是因为把握不好这一点,导致了看问题较为片面。
实际上,产业资本和商人资本不是老陈所谓的“一次性博弈”,即发生一次关系后就断绝来往了,这同一夜情有何区别?产业资本和商人资本的关系将会在商品经济时代一直存续下去,问题是,商人资本在开始了为卖而买的机械运动之时,不是和产业资本断绝关系之时,而是和产业资本发生关系之时,是和产业资本就职能分担展开全方位联系之时,谈何“断绝关系”?之所以老陈觉得仿佛断绝关系了,是因为表面上看的确如此,产业资本实现了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就让老陈觉得完事了,仔细想想就不难发现,要是商人资本不把剩下的剩余价值实现了,资本循环与周转还有可能长期进行吗?
要说商人资本是在创造价值,那纯属胡说,照老陈的逻辑,商人资本靠自己的本事,把商品卖出高价,就是创造了高价值,其一是混淆了价格与价值的概念,其二是将生产性劳动和他种劳动混淆不清——如果价值可以不由生产性劳动创造,那我端个凳子去大街坐着,兜售一个并不存在的“商品”,岂不是就能创造价值了!!先不说别的,你总要把我“创造”的价值先给我吧,至于产业资本存不存在,产业资本和我有没有关,都不重要,这就是老陈的逻辑!这次要是兜售成功,下次我还可以接着来,岂不荒唐!
老陈所谓的商人资本“创造价值”,是建立在“产业资本已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价值,实际上是一种“伪价值”、“假价值”,正是这种假象让老陈觉得寻得了真理,自以为有了尚方宝剑可以去摧毁马克思的经典,然而他连台阶也寻不到,这就是老陈所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