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1093 5

[学科前沿] 回复hhj先生关于耗费补偿以及我关于使用价值与价值分配和交换原理 [推广有奖]

  • 1关注
  • 26粉丝

泛时空系统价值论创始人

大师

32%

还不是VIP/贵宾

-

TA的文库  其他...

关于“我”的分析

道德经与经济学

时空经济学

威望
1
论坛币
13447 个
通用积分
3882.9053
学术水平
457 点
热心指数
447 点
信用等级
413 点
经验
304074 点
帖子
11508
精华
0
在线时间
861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9-26
最后登录
2024-9-18

楼主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27 11:19:03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回复hhj先生关于耗费补偿以及我关于使用价值与价值分配和交换原理


hhj说:
       产值等于耗费,新增产值等于新增耗费。如果作为对耗费的补偿的产值大于耗费,那么,这种额外的产值从何而来?只能是从对别人的更大价格中来,从而是使别人的耗费更大。因而,从整个经济体来看,耗费与补偿(表现为产值)是平衡的。
而产值与作为物质财富的产品量并不是同一回事。更多的产量就可能表现为更多的产值,也有可能表现为更少的产值。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林汉扬:
你所说的“产值”是指价值(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补偿,即返回补偿耗费的劳动力价值(过去劳动力价值c+活劳动力价值ⅴ)吧?“物质财富的产品量”是指产品或商品的主体使用价值量(上式中的Q)吧?
如果是这样,你所说是基本上是对的!产值(W)等于耗费(C=c+ⅴ),新增产值(W)等于新增耗费(C),即在分配或交换中多占有了参照系中社会整体(可看作为100%)的份额,也就是说参照系整个人类社会中总产值(总W)中。如果作为对耗费的补偿的产值大于某成员在劳动生产中创造同一单位社会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产品量)的耗费,那么,这种额外的产值(剩余价值)就只有从占有自身外部的社会成员(即他人)的价值分配份额比例中而来!因此,只能是从对别人支付给自己的更大价格的不等价交换中来,这就是说使别人的耗费相对更大而补偿的则相对减少。但,如果是整体上社会劳动生产力F=Q/C=Q/(c+v)大大提升了,从而平均每个单位的成本耗费(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也提高,那么,他人的个别使用价值也会从原来相对比较少或小的Q1提升到Q2,即Q2>Q1,这就是说,尽管占社会总必要劳动时间(产值)百分比的份额有所缩水了,但在作为物质财富的产品量的个别使用价值的量并没有减少,相反,让他人反而觉得“获得″好处(补偿)而窃窃自喜,却不知自身吃亏,这个其实也是马克思所说的“相对剩余价值”的产生,就是说由于社会生产力大幅提高了出资方(资本家)做了在原有基础上的物质财富的产品分配量的比例让利或退步,但这种退步或让利的比例份额不上雇佣劳动工人被资本家占有的那一份额的比例,这就像在劳动合作共负盈亏的生产过程,我作为出资方同样出一百(元:价值单位)数量的劳动力价值来聘请张三生产产品A,原来张三过去可以生产100个A产品,在资本家这方出资本(耗费)比例不变(也是100元)时,现在可以生产200个A产品,那么,按原来是分配应该多少?以我的价值分配公式计算:(个别劳动生产力/总劳动生产力)x总商品的使用价值量=(f/总F)ⅹQ=(100元/200元)ⅹ100A=50A。现在,由于f提高了,在我的生产工具和自身条件不变时,单方由于使用张三的劳动力使用价值而提高了整体的使用价值,那么,按公式:(f/总F)ⅹ总Q=(100元/200元)ⅹ200A=100A。也就是说我应该分给张三100A的使用价值量,而这个100A对应的价值比例还是相当于出资(劳动力价值)100元的贡献回报(补偿)。当然,以上是合作制的分配方式。一般符合于朋友之间一方以资本另一方以技术双方共同自负盈亏的劳动生产合作制,不是以传统的企业中以资本家(出资方)购买雇佣劳动工人的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来计算的,因为,传统的劳动力商品的交换是以劳资双方交换中,资方(资本家)按社会平均劳动力价值的价格来购买雇佣劳动工人的劳动力,那么,不管是雇佣劳动工人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最后通过与社会交换(卖出)之后的价值实现是否实现L(L=v+m)﹥ⅴ还是L<v,或m(m=L-ⅴ)﹥0还是m≤0,都与雇佣劳动工人无关,就是说资本家(出资方)即使是m﹤0也要照付给雇佣劳动工人,这就是说把m存在m﹤0的风险转稼给出资方(资本家)了。故,这里作为投资与企业管理的出资方(资本家)就成了劳动主体,商品的价值(W)与成本(C=ⅴ+c)的比例H=W/C=W/(ⅴ+c)是H≥1的持平或盈利还是H<1的亏本就是由出资方(资本家)承担这个风险了。所以,有另一个价值分配公式:设F*为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v*为社会平均劳动力价值(或价格),q为个别使用价值量,Q*为社会平均使用价值量。于是,有价值分配公式:L=(f/F*)xv*。以及个人的社会使用价值分配公式:q=(f/F*)ⅹQ*。如果L/v≥1,则持平或盈利,L/ⅴ﹤1,则亏损。但即使是L/ⅴ﹤1,只有L/v=0.8,而分配到手的q大于以前分配的q,那么,尽管在价值分配中有吃亏,但个别使用价值还是         
盈利了即相对于原来的q1,现在的q2>q1仍然有个别使用价值剩余q2-q1=q3→q3>0。
可见,从整个经济体来看,虽然耗费与补偿(表现为产值)是总和平衡的,但作为个别使用价值量的q或社会使用价值量Q的分配比例份额却是有差别的,而这些差异所产生的剩余会被积累转化为支配他人劳动力的价格进入再生产领域。人类社会中穷人成员之所以对其它社会成员的仇富往往来之于因这些不公平分配或交换所产生的社会价值分配份额占有地位下降的危机感和话语权!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力价值 使用价值量 劳动生产力 使用价值

沙发
hhj 发表于 2018-6-1 17:26: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 从整个经济体来看,虽然耗费与补偿(表现为产值)是总和平衡的,但作为个别使用价值量的q或社会使用价值量Q的分配比例份额却是有差别的
复制代码
我认为,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市场化的分配方式。包括劳资双方的分配是否合理,不是资本家说了算,也不是工人说了算,也不是马克思的“剥削论”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即由各种要素的供求说了算。比如,某种性质与水平的工人供给过多,那么每个工人的所得必定少,但不要讲这是对工人的剥削,相反,如果这种工人的供给不足,那么其中的每个工人的所得就会多,甚至超额的多。同样,社会上创业的资本家少了,则相对来讲工人就会多,因此每个工人就会少得。相反,如果资本家多了,由于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所以所需要的工人就多,于是每个工人的所得就会增多。因此,与马克思们的看法不同,要想工人不被剥削,不是要消灭私人资本家,反而是使资本家更多更多。
    这就是我的观点,即市场化的分配方式,这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但合理的并不等于没有分配额上的差别,平均并不等于公平。一些人得多,一些人得少,只要是市场化的,那没有人能够指责,人们没有理由指责比尔盖茨有那么多财富,也没有人有理由指责马云有那么多财富。因为他们都是市场给予并且他们也善于抓住市场的结果。

使用道具

藤椅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6-2 17:47:50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hj 发表于 2018-6-1 17:26
我认为,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市场化的分配方式。包括劳资双方的分配是否合理,不是资本家说了算,也不是工人 ...
市场是相对。如果认为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市场化的分配方式,那么,我们还可以从更宏观的角度,把一个国家看作为更大化的“企业”组织。这个“企业”内部局部之间的劳动力交换或市场化,不仅仅只是包括部门(子企业)的占有生产资料绝对优势的“资本家”与占有生产资料弱势而只能以付出活劳动力来参与分配的雇佣劳动工人之间这双方的分配是否合理,还应该是作为第三者的ZF与以上两者之间的劳动交换以及生产分配是否合理,,无ZF主义者由于看到的是市场中个人的理性,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劳资”双方的劳动交换中的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理性”,因此认为交换双方肯定都会趋于互惠互利共赢,这些只要个体在社会劳动交换中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社会就会自发有组织的倾向于资源优化配置趋于合理,因此,在这个前提下传统的“劳资”双方无须有让一个多余的ZF来凌驾于他们的头上来插手干涉他们以导致增加无必要的交换成本耗费。但这里是有一个前提,就是个人的社会交换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理性的前提之下的社会交换,个体之间在社会交换过程之中尽管按使用价值最大化与劳动力(成本耗费)最小化的追求正当的利己价值效率最大化,但同时,也是符合社会交换中不损他人的价值效率最大化,从而产生社会互惠互利向帕累托改进方向的共赢目标:个别使用价值更大化劳动力价值耗费更小化。这个倒也算是另一种“共产主义”状态!
但问题是理性人利已主义的价值效率最大化追求的发展过程中,如果缺乏受到社会制约的限制而又权力或信息对称差异过大时,就容易产生垄断与欺诈信用等破坏社会交换公平的行为以及对供求信息对称的价值判断与价值事实的不一致导致“市场失灵”一旦出现,产生的交易成本耗费(设为C1)也许要大于他们交纳税费支付给ZF管理人员发工资维持劳动力耗费补偿的价值成本(C2),以及小于ZF维护社会公平交换和整体效率管理带来的社会环境改善的利益补偿(C3),即在①C2≤C1≤C3,这时,ZF的产生就有了必要,而无ZF主义者看到的是②C2≥C1≥C3时的状态,这些都是片面的,由此可见,无ZF主义也有其无奈的地方,而我的“价值相对原理″认为在②时,社会成员(包括传统意义的“劳资”双方)就应联合起来限制和监督ZF的成本耗费,使在管理效率不变时成本耗费最小化,或在成本耗费不变时效率最大化,即符合①C2≤C1≤C3。反之,ZF也应限制和监督社会成员(包括劳资)双方的社会交换,使社会生产与分配和交换在一个互惠互利共赢的环境中进行。可见,社会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交集组成的互惠互利集合,我认为这种由个人或家庭之间因为利益相互同化组成的特殊的集合就叫做社会系统,而不是一盘散砂一样的集合。以上是我的理解!
       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是,如果某些ZF管理成员的劳动力使用价值创造的社会劳动价值L(L=ⅴ+m)≥v(劳动力价值成本),或ZF创造的商品价值W(W=c+ⅴ+m)≥C(C=c+v)。
而从使用价值或效用价值论的角度,则s1(原有使用价值)<s2(产生的使用价值)
       通过我上述的价值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社会是个人的社会,不管个人是什么职业,只要你为社会创造的个别劳动生产力[个别使用价值S1/成本(c1+ⅴ1)]大于社会的平均劳动生产力[社会使用价值S/(c+ⅴ)]或社会收益[W/(c+v)]发展进步作出贡献,那么,你这个角色就有存在的必要!

使用道具

板凳
hhj 发表于 2018-6-3 10:25:1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6-2 17:47
市场是相对。如果认为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市场化的分配方式,那么,我们还可以从更宏观的角度,把一个国家 ...
不错,卓越的高见!
把一个国家看作一个巨大企业,及在这个企业里面分裂出无数独立的经济行为体,这个问题曾经纠缠着社会主义者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唯一性巨大企业,里面只需指令性的行为模式(计划经济)则可。而由于这种模式的无可调和的内在问题,所以企业解体,市场经济由于这种解体而出现的无数独立经济体而渐渐形成出来。于是,市场经济在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中产生出来了,并且成为所谓崛起的基本原由。
社会的核心问题,仍然并且永远是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永远是无数多的个体如何达到与综合成唯一性的整体的过程。市场经济,就是恢复社会个体从事经济的自由权利,在这个基础上,整合出整体社会的经济运行。因此,首先要尊重个体的经济活动权利,然后才谈得上整体经济的运行与效率。

使用道具

报纸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6-3 10:46:4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hj 发表于 2018-6-3 10:25
不错,卓越的高见!
把一个国家看作一个巨大企业,及在这个企业里面分裂出无数独立的经济行为体,这个问 ...
谢谢理解,也赞同你的补充!

使用道具

地板
hhj 发表于 2018-6-4 10:56: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6-3 10:46
谢谢理解,也赞同你的补充!
马克思的问题在于:把社会性凌驾于个体性。比如认为价值首先是社会性的价值,从而把个别价值认为不是价值。他看来不太理会:恰恰是众多的个别价值,才构成所谓社会价值。因此,想凌驾于个别价值而直接拿社会价值来说事,就象不经过每个的个人而直接讲整个社会一样,是必定的失败。
一个人的最有能力之处,就是善于从个别性中归纳综合出整体性,从微观性中综合出宏观性,而不是脱离具体的个别性而用什么宏观社会性来蒙人。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11-5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