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6-7 19:26
这主要取决于你呀,你没啥说的,我也没有。
我其实是有些问题想和你探讨下的,就是你的自然学派"家竟研究的是①“人与人″,②还是“人与物”③或者是“物与物”的关系?④又或者是都研究?如果连②的研究都未真正全面涉及还停留在①的阶段,还有什么资格谈什么“自然学派"呢?比我这个都涉及尽管还不太深入的不是更不够格?
传统经济学理论是“人以自己为万物的价值尺度”,并没有突破认识到“物以自身为万物价值的尺度”,而我的“泛系时空价值论”就体现了这一点,所以,请到处标榜你“自然学派”的经济学理论时看看我的理论对你有好处。
你不是说:“不管谁创立的学派,都得以事实为基准,不能为了创新而故意标新立异,别人说的对的,必须吸收进来。”像我上述的经济与毒品和法律的关系,那也是事实,自己没有认识到,现在别人让你认识到并说的对,就要吸收嘛!当然,也不能暗地里吸收反而表面还做出抗拒,甚至是自己主观视野狭隘却是反驳别人胡编乱造,这是有失公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