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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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手稿拍卖价上百万,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黄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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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7:55:52
hhj 发表于 2018-6-10 16:01
笨蛋是不知道一个道理的:当每个人都想这样争利时,每个人都只能得到最小利。为什么?你知吗?
因为,当 ...
真是个笨蛋!
从趋势来看,除非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否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会不断趋向于减少。但是,就任何一个确定的时期来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是“现有的”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现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当前的生产条件下社会为克服困难平均不得不花费的最少的劳动时间。
而在你的眼里,因为有了动态就不存在了静态,这说明你已经笨得连动态就是由无数的静态构成的动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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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7:59:59
hhj 发表于 2018-6-10 16:05
你想在我面前买弄读什么马克思吗?那你绝对找错人了。不信的话你到http://www.doc88.com/p-7738387411610 ...
读你的读书笔记?就你那样的水平,人家写政治经济学教材都能看出来的东西,你竟然看不出来,竟然会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说成是“实现的价值”。救你这样的的水平,写1万本读书笔记那也是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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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8:04:16
hhj 发表于 2018-6-10 16:08
呵呵,我只几个字就讲清楚了:价值是耗费,而耗费必须最小化,从而只有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这 ...
你这几个字哪里来的?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还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分析出来的?如果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分析出来的,那是从著作的哪些论述中分析出来的?

所以,不引用马克思的论述,只有一个结论,只能证明你的结论完全都是你的臆想。
而我的分析,从前提到结论,在逻辑上完全无懈可击,你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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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8 发表于 2018-6-10 22:38:46
陈才天 发表于 2018-6-10 15:06
请问黄教授手稿拍卖结果如何?有信息吗?
没有看到相关新闻。

325
hhj 发表于 2018-6-11 10:19:19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7:59
读你的读书笔记?就你那样的水平,人家写政治经济学教材都能看出来的东西,你竟然看不出来,竟然会把社会 ...
呵呵,很有意思啊。连马克思其实是“能够实现的价值”都看不懂,还谈什么东东。我真是懒得与各种白...痴讲话。
至于我的资本论等的读书笔记,我敢说,没人能够拿得出来。不信你就把你自己的与我的可以相提并论的笔记拿出来,或者把别人的能够与我的相比较的笔记拿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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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1 10:26:05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7:55
真是个笨蛋!
从趋势来看,除非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否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会不断趋向于减少。但是, ...
  1. 从趋势来看,除非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否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会不断趋向于减少。但是,就任何一个确定的时期来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是“现有的”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现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当前的生产条件下社会为克服困难平均不得不花费的最少的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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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实质,就是要规定“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不是价值本身,对此我已经看得非常精确了,也是我对马克思的一个穿越时空的卓越洞见。因此,无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何变化,是变大了还是变小了,都不可能改变它的这个本质。
因此不要以为你整天拿这个东东来说事,就可以难得了我,不过,你很可怜,因为你并不知道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规定的只是“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不是价值本身。
看看我对社会必要劳动的卓越阐述吧。不过,你不可能看得懂,的。
第十章 必要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
今天,许多人都热衷于批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它忽视了生产方式的科技进步,而主张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因此显得相当保守,也无法理解。比如,晏智杰就以马克思的价值计算从“简单劳动”出发而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里极少包含“科技含量”。他说:“应当明确指出,在这个理解中并没有知识和技术的地位,也没有经营管理的地位,至少其中的‘科技含量’甚微,实际所指仍然是单纯的体力劳动。” 而中国官方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念则从以下引文中可以看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力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十分显然,其中认为传统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是忽视的,认为它只强调单纯的体力劳动是价值形成的主体,否则就不必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了。
有的人则这样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问题:“如果活劳动是创造新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必然是活劳动越多创造的新价值和剩余价值越多,那么,世界上的所有企业家,为什么不是多多雇用劳动者,而是努力把活劳动减少到最低限度,甚至还不断解雇工人,这岂不是违背价值创造和规律的愚蠢行为吗?” 对马克思价值论发生这类望文生义式的肤浅误解的人,至今仍不在少数。具有这种误解的人,更应该很好理解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了。其实这种劳动价值论是非常有进步意义的,它决不象通常人们对它的望文生义式的理解那样,会愚蠢到要求劳动量的“多多益善”;它与其以前的劳动价值论(亚当•斯密、李嘉图等人的劳动价值论),甚至与以后所有劳动价值论都不同,因为它以一种意味深长的不断发展着的方式揭示了什么样的劳动才能构成价值,以一种非常特别的方式充分肯定科技进步的根本意义。 同时,它也完全与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稀缺事实与效率原则”相吻合,并且是现代政治经济学非常有意义的思想依据。
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
实际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名称应该是“必要劳动价值论”, 在它看来,并非一切劳动都可构成物品的价值,只有那些“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构成物品价值。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是:只有人类的“必要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其它如资本、土地、科技、管理等等因素都没有资格在相应产品中形成新价值。为什么只有人类必要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呢?那是因为价值作为代价耗费需要最小化; 在最小化的代价耗费里,只有最必要的耗费,才有资格存在于产品的成本构成里,以使得产品的成本价格尽可能最低。这就是“必要劳动”意义的秘密所在;理解这个秘密的关键是明确认识到:价值的一个基本属性是“代价耗费”。---人们对价值问题所发生的各种复杂而混乱的歧见, 最根本的原因无非是对“价值”这个概念的意义没有清晰而确切的理解与介定,及以超越于“个别价值”的“社会价值”来作为价值决定之故 。
许多马克思的研究者,虽然也懂得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但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本质。 所谓“必要劳动”即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必定需要的、能够在市场交换中完满实现其劳动耗费之补偿的人类劳动;如果凝结有人类劳动的产品不能在市场中销售出去,那么这个劳动就不是必要劳动。 这种“必定需要”,首先是社会上每个生产者的共同必需,然后才是单个生产者的必需。因为社会上每个生产者普遍具有的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某个生产者必需的生产方式。对于马克思的这个本质思想,人们最大的问题是:除了人类劳动以外,资本、土地、科技及管理等,不也“创造新价值”吗?难道单有活劳动没有资本与土地等要素能够生产出产品财富吗?马克思断然否定这种要素价值论,认为科技等因素非但不创造使总价值更大的新价值,其作用反而是使产品价值缩小。如果它不能使产品收缩其价值,那么它就不能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这一点从他的基本观点“物品价值与物品生产力成反比”可以明确看出。我们从现实经济活动中看到商品价格经常随着市场竞争而趋向下降,正是这个观点的现实反映;除去通货膨胀因素,绝大多数商品的价格都历史性地趋向下降,这反映了商品所凝结着的价值随着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而减小的事实。
而几乎所有学者都在引用马克思的“自乘的简单劳动” 来说明科技劳动能够形成更大的价值。这个在马克思的原著里简直是一笔带过的思想,今天却成为众多学者竞相引用的经典语录,众多有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文献都对它积极引用,以支持“科技劳动能够形成更大价值”的观点。但是,无论科技劳动是否能够“创造更大价值”,采用科技劳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使每个产品的价值(代价耗费)比原先更低,如果它达不到这个目的,那么科技劳动与科技所使用的成本昂贵的设备,只能形成更大的负担。马克思说:“象其他一切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一样,机器的资本主义使用不过是为了降低商品价格”。 在马克思看来,凝结着先进科技的机器设备的作用不过是“为了降低商品价格”,那么它又如何起“自乘”作用而创造更大价值呢?到底“创造更大价值”是什么意思?
对于“必要劳动”,马克思有很多阐述,以下这段话应该是众所周知的:“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一定社会的正常的条件下,在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劳动所需要的时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并且只提供以前价值的一半…可见,只是在一定社会内生产物品所必要的劳动量或劳动时间,决定该物品的价值量。” 这段话充分说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是“必要劳动价值论”。并且,这个“必要劳动”,与社会生产的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他举例指出:当年英国织布业在采用了更先进的蒸汽织布手段后,生产同量织布物品所需要的必要劳动量比从前减少了一半,这使得仍然采用手工织布的劳动有一半劳动耗费从原先的“必要”变成“不必要”了,变成了多余而无效的劳动。这充分说明马克思并非将一切人类劳动都看成形成价值的要素---更不表明马克思只将“贫下中农”看成是“创造价值”的主体,说明,他的劳动价值论是有严格前提条件的劳动价值论,即它只是“必要劳动价值论”。
在别的地方马克思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劳动只是在生产使用价值的时间是社会必要时间的限度内才被计算。这个条件有几个不同的方面。劳动力应该在正常的条件下发挥作用。如果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纺纱机是纺纱的正常工具,那就不能让工人使用手摇纺车。其次,他所用的棉花也应该是质量好的棉花,而不应该是经常断头的坏棉花。否则,在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生产一磅棉纱所耗费的时间就会多于必要的时间,而这些超过的时间并不创造价值或货币”。 在马克思看来,任何超过“必要时间”的劳动时间,都只是浪费了的劳动时间,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只能小于或等于这个“必要时间”,不能大于它。资本、科技、土地的效用正在于使生产这个产量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缩小,从“小于必要时间”中获利。而当每个生产者都努力这样做时,这个“必要时间”也就越来越缩小了。十分显然,这种情况会迫使所有生产者普遍地积极追加资本,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来进行生产活动,使自己能够以最小的代价耗费(体现为最小的劳动时间)而收获最大利益。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它与通常人们对它的简单而保守的理解根本不同。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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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1 10:26:2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8:04
你这几个字哪里来的?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还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分析出来的?如果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分析出来的 ...
在马克思以前或以后,都没有一种劳动价值论能够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那样,如此内在地将进步因素结合到自己的价值论结构中来。而这种结合,与要素价值论强调的“所有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的论点根本不同,因为要素价值论并没有“必要劳动”的概念,也没有意识到它的根本问题:正是由于这些生产要素的普遍进步才使得现在的商品价格与资本利润越来越低;它没有意识到它的“丰收悖论”---当所有的农民都因某种原因获得好收成时,农民们却发现自己的收入并没有增长,甚至反而下降了。因此,按照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并不成立,这也可从马克思以下这段话看出:“只要一个人用较便宜的费用进行生产,用低于现有市场价格或市场价值出售商品的办法,能售出更多的商品,在市场上夺取一个更大的地盘,他就会这样去做,并且开始起这样的作用,即逐渐迫使别人也采用更便宜的生产方法,把社会必要劳动减少到新的更低的标准”。 能够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更便宜的根本手段无非就是采用各种更先进的生产要素,而这样的结果,最终“把社会必要劳动减少到新的更低的标准”,即把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降到了更低的水平,这样又有谁能够在这种更先进的生产要素中获得更多利益?要想更多获益,就要在先进生产要素的推广还来不及平衡与普遍化时及早占据优先地位。而这正是刺激生产者们前赴后继地采用先进生产要素的一个基本动力。这也算是要素价值论的一个积极意义吧,虽然从总体上说它是错误的。
实际上,马克思是从很高的程度上来批判要素价值论的,他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制表现在: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利润率的下降成为一个规律...利润率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推动力...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资本正是以此不自觉地为一个更高级的生产形式创造物质条件”。 在他看来,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普遍采用先进生产要素而形成的)使利润率普遍下降,从而危及到整个资本主义的生存,同时也意味着新的“更高级”的生产形式得以产生出来。因此,有些人 认为“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不是马克思的“正经”观点是非常错误的,他们甚至认为马克思也象他们那样坚持“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成正比”的庸俗观点,从而赞同他们那种庸俗的要素价值论。他们显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观点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整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最根本的意义,可以说,如果这个“反比”观点是错误的,那么马克思整个批判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大厦就会崩溃。
可见,虽然人们对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观点相当熟悉,但并没有据此推出这样关键一步:随着生产方式的科技进步,凝结在产品上的劳动会有许多部分从原先的“必要”变为“不再必要”。马克思说:“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在此马克思说得很清楚,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凝结在一个物品上的必要劳动量越来越少,从前一个物品可以凝结10个人一天的劳动量,现在它只凝结8个人一天的劳动量(或者更少),多于8个人一天的劳动量,则变成不必要的、多余的、无效的劳动。这正是今天我们经常见到的因行业进步而导致更多劳动者失业的关键原因,行业进步使原先还是“必要”的劳动不再必要,这种劳动的无效性直接导致了失业的增加。因此马克思的必要劳动价值论可以很好地说明当今因科技进步、生产方式改进而导致的结构性失业现象。
那么,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是如何在经济活动中起作用呢?马克思举例说:“假定他[注:一个麻布生产者]生产自己的产品只耗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商品的价格只是所有同种商品平均需要的劳动量的货币名称。但是,在我们的织布者不知道并且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的情况下,织麻布所采用的旧的方法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昨天生产一米麻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今天就不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货币所有者会非常热心地用我们这位朋友的各个竞争者定出的价格来说明这一点。真是不幸,世上竟有很多织麻布者。” 在这里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而具体,“必要劳动”是通过“很多织麻布者”之间的市场竞争而起作用的,这种竞争,使得这个“必要劳动”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残酷无情地将原先必要的劳动者排斥在必要劳动以外---变成了无效而多余的人。同时马克思也指出,规定这个“必要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市场竞争交互作用(这种交互作用的意思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收缩会加强市场竞争的程度,反过来,市场竞争的加剧也会加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收缩程度与速度),变化的速度非常快,一天之间,就有可能产生变化,发生收缩,使昨天还是必要的劳动变成今天已经是多余的劳动。
可见,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将其放在市场竞争的背景下才能真正理解。这个劳动价值论所隐含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对市场竞争因素的包含,就象马克思本人所说的:“内在规律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他们互相施加的压力来实现,正是通过这种竞争和压力,各种偏离得以互相抵销。在这里,价值规律不过作为内在规律,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 我们看到,任何其它劳动价值论,无论是马克思以前的还是以后的,都极少内在地包含市场竞争的因素。翻翻现存所有有关的劳动价值论文献,极少见到在价值论中对市场竞争因素的内在利用,这是它们的基本缺陷。当然还是有人认识到在马克思的价值论里包含着竞争因素,比如顾海良教授 在研究与介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产生与转化时便意识到这一点,他说:“马克思还认为,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成本即劳动决定,是通过竞争的作用实现的,只有通过竞争的作用,商品的价值才能最终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
市场竞争是“必要劳动”得以成立与产生变化的基本力量,除去竞争,这种“必要劳动”就不能得到合理说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不会得以合理存在。比如,在形形色色垄断的条件下,价格就总是偏离价值而虚高,这甚至使许多人不相信价值规律的作用,不相信劳动价值论的合理性。没有充分的竞争,那些附着在劳动产品身上的“假价值”(比如利息、地租,和过高的利润等等)就不能过滤压缩掉。经过充分的竞争,才使人认识到:只有必要的人类劳动才有资格形式劳动产品中的新价值,所有其它因素,资本、土地和非必要的劳动,都没有这个资格。因为竞争使产品价格最小化,在这样的价格下,不可能包含着成本 以外的其它费用。
因此,产品价值的大小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定的(请注意,这里说的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定,而不是“由”市场竞争来定),这种竞争越充分,通过它所定出的价值也就越接近真实价值(即社会平均的代价耗费)。过去在计划经济下之所以不可能实施价值规律,就是因为没有这种市场竞争。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既与生产过程具有内在关系,也与商品流通过程具有密切关系;虽然生产过程是商品价值的内在决定因素,但是这个决定因素也要顾及到商品流通过程的条件,才会作出自己的“价值决定”。比如,如果商品流通过程不容许商品具有过大成本耗费,那么商品生产过程就会作相应调整,尽可能将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耗费降低下来,以适应商品流通过程所产生的局限条件。而这种成本耗费,就是价值存在的反映。
对马克思主义深有研究的美国著名左翼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1910-),其著作《资本主义发展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竞争因素深有洞察。他是这样描述竞争因素的作用的:“一个猎人花上自己的两个钟头时间,可以得到一头海狸或是二头鹿。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在市面上’,一头海狸换一头鹿。在这种情况下,谁去捕猎海狸,就是傻瓜。因为,在一个钟头内,可以猎取一头鹿,然后通过交换,就可以得到一头海狸;而直接搞一头海狸,却需要二个钟头。所以,这种局面是不稳定的,也是不能持久的。鹿的供应会扩大,而海狸的供应则会缩减,直到除鹿以外没有别的东西上市,且也找不到鹿的买主。照此推理,用排他法就可以证明,只有一个交换率,即一头海狸换两头鹿可以构成稳定的局面。当市场上保持着这个比率的时候,捕猎海狸的人既无意于改行捕鹿,而猎鹿的人也无意于改行捕捉海狸。所以,这是均衡的交换比率。一头海狸的价值就是两头鹿,反之亦然…假定这就是简单商品生产社会里的竞争,那么,只有当每个商品的价格同该商品生产时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成比例时,供给与需求才会达到平衡。掉个头来说,只有在供求的竞争力量得以自由地发生作用时,和劳动时间成比例的价格才会成立。所以,关于价格决定的竞争性供求理论,不但同劳动理论没有分歧,它反倒成为劳动理论的一个主要的---即使有时候是未被人承认的---组成部分…[马克思语:]‘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而停止发生作用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 在这里,斯威齐将“竞争”概念引入价值规律的运动中,令人满意地解决了价值及其“交换比率”问题。同时,他指出了供求关系与价值关系之间的内在一致性,从而批驳了大多数学者将价值关系与供求关系对立起来的观念。
而在一些学者那里,内涵丰富的“必要劳动”则表现为“有用劳动”---既然有“有用劳动”,则必定有“无用劳动”。比如在贾华强教授 的新著《劳动价值与市场价格论》中,“必要劳动”就表现为“有用劳动”与“有效劳动”这种形态。“所谓有用劳动,就是这种劳动所创造出来的成果是人们所需要的、所能够接受的,因此用在生产这种成果上的劳动,人们就愿意为它付出一定的代价…所谓无用劳动,是指人们虽然为从事这种劳动付出了心血,但由于这种劳动成果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因而属于无用劳动…有用劳动也可以称为有效劳动,无用劳动也可以称为无效劳动。某些无效劳动虽然并不是生产残次品的劳动,企业提供给市场上的这种商品也是人们所需要的,但是受制于人们的有效需求、对该商品当时能够接受的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使这种商品不能得以实现。” 必要劳动的基本意义是“得到市场承认的劳动耗费”。而要得到市场承认,无非要做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劳动产品的品质品种要优,另外一个是产品的成本及其市场价格要低;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才能够使产品得到市场的承认,实现“惊险一跃”。对于这两个方面,“有用劳动”概念基本涉及了,因为,它既强调劳动产品使用价值上的有用性(而不是“残次品”),又强调产品的低成本价格。所以,有用劳动是“必要劳动”的体现形态。与必要劳动的演化一样,有用劳动也会发生演化,即从前是有用劳动的劳动,有可能今天或者将来不再是有用劳动。
综上所述,在“必要劳动价值论”里,价值决定要联系到“价值实现”才能作出。决定每个商品价值的是它的个别价值(而不是社会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但当个别价值决定自己的大小时,必定要联系到这个个别价值能否得到实现的条件---不妨将这个条件称为价值决定的“联系因素”。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比如一个国家的总统具有作出国策决定的权力,但考虑到作出决定的效果与现实性,这个总统在作出决定时必定要联系到国家的方方面面,才会最终作出决定。在此,决定权在于总统,而不在于国家的这些方方面面。“必要劳动价值论”里,就包含着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的这种对立统一性,在这里,决定价值的并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只是决定价值时必定要联系到的因素。以下这段话表明了这个问题。
“既然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能否由此得出结论:劳动消耗多的个别劳动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因而劳动密集型部门创造的价值最高,因而这类部门最先进。回答是否定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的价值有个市场实现问题。就是说,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消耗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有个社会(市场)承认问题,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消耗不被社会承认,当个别企业采用某种新的要素如新的工艺或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它可以使其生产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从而获取超额利润;而当社会都使用这种新的要素时,则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便形成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创造的价值量更高的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而是资本和技术密集的部门。”
马克思预设“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目的,就是要介定价值决定得到实现的限度,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本身就已经包含着价值得到承认与实现的意义了。这在上述这段话里已经表明清楚。不过,上述这段话并未弄清楚,在“必要劳动价值论”里到底哪一个因素是价值决定的因素,哪一个因素只是价值决定的“联系因素”。
但是,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同样包含着一个重要问题,即它包含着“资本与技术能够‘创造’更大价值量”的要素价值论意义,而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坚决反对的。实际上,只要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用“社会价值”来决定商品的价值,而不是用商品本身所实际凝结着的“个别价值”作为价值决定的因素,则产生这个问题就不可避免。资本与技术使商品的个别价值缩小,但其社会价值仍然不变,而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观点,决定商品价值的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这个社会价值,这样,资本与技术能够“创造”更多价值量就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正是今天劳动价值论难以服人、难以敌对要素价值论的原因。不过,马克思认为,当先进生产技术得以普及后,必定使每个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从而使其社会价值下降,这又包含着劳动价值论对要素价值论的否定意义,但这个观点由于它比较隐蔽而使许多人没有了解或者对之视而不见,人们热衷的是“资本与技术由于创造更多商品财富量因而创造更多价值”的平庸观点。而当先进生产技术的普及致使商品价格大量下降时,这个平庸观点又陷于困境。上述所引这段话最后部分,并不懂得这个道理,甚至连“先进技术的普及会形成一种新的更低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点也不了解,因此误以为,先进技术的普及显示了资本与技术能够创造更大价值量。

328
hhj 发表于 2018-6-11 10:27:34
hj58 发表于 2018-6-10 22:38
没有看到相关新闻。
看到什么新闻?本来就是你黄佶“捏造”出来的。

329
hhj 发表于 2018-6-11 10:31: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8:04
你这几个字哪里来的?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还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分析出来的?如果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分析出来的 ...
从我自己中来的,是我创造出来的。作为耗费补偿价值论理论体系的创造者,我当然有这个能力与资格,提出最卓越的相关思想了。
  1. 价值是耗费,而耗费必须最小化,从而只有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
复制代码
呵呵,没有任何人能够象我那样,以几个字就非常非常卓越的揭示了劳动价值论(确切地讲是“必要劳动价值论”)的本质,的。你就更不用讲了。

33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1 10:34:13
hhj 发表于 2018-6-11 10:19
呵呵,很有意思啊。连马克思其实是“能够实现的价值”都看不懂,还谈什么东东。我真是懒得与各种白...痴讲 ...
我根本就不用拿任何其他人的东西,我只要拿出马克思的原话就完全可以证明你的笔记只能是你对马克思的误读。

例如,“商品的价值量表现着一种必然的、商品形成过程内在的同社会劳动时间的关系。随着价值量转化为价格,这种必然的关系就表现为商品同在它之外存在的货币商品的交换比例。这种交换比例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如果产品量超过这种需要,商品就必然会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反之,如果产品量不够大,就是说,如果卖者之间的竞争压力没有大到足以迫使他们把这个商品量带到市场上来,商品就必然会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
仅仅这些,就足以证明你说的马克思把能够实现的价值当做了价值本身就是对马克思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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