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10-5 17:39 
哈哈,转了一圈,你终于同意我的分配方法了——渔民和织网劳动者按劳分配,假设劳动量相当,则各得500斤鱼 ...
回复上面的例子。
假设5个渔网生产者生产了5张渔网;5个渔民用10张渔网生产了1000斤鱼,但5张渔网破了,需要重新购买。
这样,从物物交换来说,渔民需要用500斤鱼交换5张渔网,从而,5个渔网生产者得到500斤鱼;5个渔民也得到500斤鱼与5张新渔网(实际渔网数量不变)。
从价值形成上考察,假定1个劳动者形成的价值量是100单位价值。5张渔网的价值量就是500单位价值;1000斤鱼的价值量就是1000单位价值(5个渔民形成500单位价值+5张消耗渔网的500单位价值)。这样,500斤鱼的价值量为500单位价值;5张渔网的价值量也为500单位价值,实现了等价交换。
此时,假设扩大再生产了。
假设10个渔网生产者生产了10张渔网;但仍旧是5个渔民用10张渔网生产了1000斤鱼,但5张渔网破了,需要重新购买。
这样,产品如何分配?
如何从物物交换来说,渔民需要用500斤鱼交换5张渔网,从而,10个渔网生产者只出售5张渔网,也就只得到500斤鱼,5张渔网过剩没有人要;5个渔民则得到500斤鱼与5张新渔网(实际渔网数量不变)。
从价值形成上考察,假定1个劳动者形成的价值量是100单位价值。10张渔网的价值量就是1000单位价值;1000斤鱼的价值量就是1000单位价值(5个渔民形成500单位价值+5张消耗渔网的500单位价值)。这样,500斤鱼的价值量为500单位价值;5张渔网的价值量也为500单位价值,实现了等价交换。但5张渔网过剩没有人要,10个渔网生产者也只得到500斤鱼。
如何分配才能使5张“过剩”渔网进入商品扩大再生产过程?
要么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剩余劳动,要么资本(渔网)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