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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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学时代的伪科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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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不同 发表于 2018-6-5 15:39:15
继续
方先生仅仅是把"可证伪性"作为科学的常识性标准之一介绍给大家,但是可证伪性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以可证伪作为判断科学与否的标准?方先生并没有说清楚,所以我再多补充几句。
无标题1.jpg

比方上面这位老兄说“不少经济学家都声称证伪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无数次了,但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崩塌了吗?退出人类经济学知识体系了吗?事实是没有”

他显然没有理解证伪的意思。证伪不是声明,不是嘴炮,而是说用事实证明其为错误。
假如一个理论已经被事实证明它是错的了,这个理论的捍卫者死不承认它已经崩塌,那叫脸皮厚好不好?

把可证伪性作为科学的划界标准的意思是——
一个理论要能够提出有可能事实证明其为错误的预言,才可以算做是科学的理论。如果这个理论的预言不可能被事实证明为错误的,那么它就不是科学理论。
所以,拿到一个理论先不要说它有没有被证伪,而要看能不能被证伪先,如果它能被证伪,才可以接下来谈有没有被证伪。
这样说很像绕口令是不是?我举几个栗子就好明白了:

例一:
根据某个理论,预言明天上海可能下雨,可能不下雨.
那么我们无需用事实检验,就可以知道这个预言一定是正确的.这个理论的预言就不具有可证伪性。
例二;
根据某个理论,预言上海总有一天会下雨.
因为你无法穷举未来所有的天数,哪怕未来1000年上海都不下雨,你也不能证明这个理论的预言是错的。所以,这个理论的预言也不具有可证伪性,
例三;
根据某个理论,预言未来一年时间当中,上海总有一天会下雨。
假如未来一年时间上海任何一天都没有下雨,就可以证明这个理论是错的。矮油,这就叫做有可证伪性了。
例四;
根据某个理论,预言下周三上午上海会下暴雨。
这个理论的预言也是具有可证伪性的。并且,证伪它的可能性要比证伪例三的可能性大得多得多。无论下周三不下雨也好,还是下小雨也好,或者虽然下暴雨但不是上午下的,都可以证伪这个理论的预言是错的。
.
例一是不可能出错的,例二是你永远没有机会证明它是错的,例三是你只有很小的机会证明它是错的,例四证明它错误的机会是最大的。
很容易理解,没有可证伪性的理论是没有用的,可证伪性越大的理论越有可能是有用的.
在可证伪性很大的前提下,你还不能够证伪它,那么这个理论就是真的非常非常有用了。
牛顿定律就属于这种可证伪性很大但是又很难被证伪(尽管经过及其精细的观测最终还是被证伪了)的理论。所以它还是非常非常有用的科学理论。
.
说得通俗一点,
科学理论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企图"举一反三,而不是有一说一.有一说一的那叫事实陈述,不是理论.
科学理论也不是逻辑真理,因为"逻辑真理都是重言式命题"——维特根斯坦(他很重要哦)。
像"所有的单身汉都未婚"这样的命题是永远不会错的,
单身汉就是未婚的男人,单身汉都未婚就是说未婚的男人都未婚——结论已经蕴含在前提之中,哪怕有些时候,它隐藏得非常深,那也是在前提中而不属于新知(等下讨论数学是否属于科学的时候还会回到这一点哦)。

所以,科学理论既不是逻辑真理也不是有一说一,而是不完全归纳的举一反三,
它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不能保证其真理性。
它的优点也非常明显——我们从有限的经验中用不完全归纳法归纳出一个规律来,用来指导未知的实践,这就像天气预报一样,虽然会出错,但是非常有用!

这么说来,把“有用性”作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不是更加通俗易懂么,非要搞“可证伪性“这么个弯弯绕干嘛?
说到重点了,这就是在波普尔之前,爱因斯坦之后,维特根斯坦提出的一个划界标准——”有意义“,他的意见是,不能用事实经验检验其真伪的命题是”没有意义的“。

归纳问题的心理依据这一发现也应当归功于他而不是波普尔——
6.363 The procedure of induction consists in accepting as true the simplest law that can be reconciled
with our experiences.
6.363 归纳的过程在于采取可与我们的经验相一致的最简单的规律。
6.3631 This procedure, however, has no logical justification but only a psychological one.
It is dear that there are no grounds for believing that the simplest eventuality will in fact be realized.
6.3631 不过,这个过程并没有任何逻辑的根据,而只有一种心理的根据。
显然,没有任何理由相信,最简单的情况也就是实际上将要发生的。
——摘自《逻辑哲学论》

(未完待续)
哥不生产知识,哥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1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6-5 17:50:40
只需要将科学与神学加以区分,这就足够了。
对人类自身的看法:神学认为人具备了神性;科学认为人是动物。
对世界的看法:神学认为世界可知;科学认为世界不可知。
对真理的看法:神学认为真理到此终极;科学认为真理不可终极。
对方法论的看法:神学认为有终极真理的方法;科学不承认有终极真理的方法。
对因果律的看法:神学认为因果之间的关系是既定的;科学认为因果之间的关系只是概率性的。
理论预设:神学以终极真理为预设;科学以猜测和假说为预设。
理论结论:神学能够给出言之凿凿的结论;科学只能给出概率性的结论。
相信:神学的相信是不需要理由的坚信;科学的相信是有几分理由才有多少分相信。

13
包不同 发表于 2018-6-6 16:14:4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6-5 17:50
只需要将科学与神学加以区分,这就足够了。
对人类自身的看法:神学认为人具备了神性;科学认为人是动物。 ...
科学回答世界怎样运行的,
宗教教人们应该怎样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

用伽利略的话说:“《圣经》只是指引我们应该怎样运转到天堂,并没有告诉我们天堂(宇宙)是怎样运转的。”
这是圣.奥古斯丁的解经立场,并得到爱因斯坦肯定的一种区分方式。

从知识的来源上划分,科学知识是后验(后于经验)的,伦理道德知识是先验(先于经验)的.宗教是一种伦理道德知识.

举个例子:
在哈佛教授桑德尔的<公正>课上,他把电车难题做了一点变化,假如一个健康人的器官刚好可以用于移植挽救5个生命垂危病人的生命,我们是否应该将他肢解?
按照边沁功利主义道德观的逻辑,根据5>1,可以肢解(尽管边沁本人大概也不会同意这个结论)
按照康德绝对主义道德观的逻辑,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不可以肢解这位健康人.
假如是1vs500,或1vs50000呢?假如这一个人是恐怖分子,或者是恐怖分子的亲人呢?
人民vs弗林特.jpg
这类道德问题不是那么好回答的.
包括妇女是否可以堕胎,人是否有安乐死的权利,克隆技术是否可以用在人类身上等等,
这些问题都不能像到比萨斜塔上做个实验那样,后验(后于经验)地得出结论.

爱因斯坦认为,过去科学与宗教的冲突,是因为混淆了二者的界限——先验的宗教插手后验的科学事务,抑或是后验的科学干预先验的宗教伦理。

有必要解说一下圣.奥古斯丁的解经立场,他认为《圣经》中并无关于世界是怎样运行的阐述,只是一些日常所见的描写。如果与科学理论不一致,说明那些描写是一种比喻而不是教条。举个例子,柴静曾作过一场题为《穹顶之下》的演讲,我想没人会认为柴静持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吧。她只是把天空比喻做穹顶而已。
事实上,在《圣经》写作的年代流行的是天圆地方的宇宙观,既然托马斯.阿奎那能与时俱进地把《圣经》与地心说结合起来,伽利略认为继续与时俱进地把地心说升级为日心说也无不可。但是这触犯了教廷对《圣经》的解释权,这个解释权大约就像商店促销活动广告下面一般都有一行小字: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哥不生产知识,哥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14
包不同 发表于 2018-6-6 23:26:41
我见过关于创世纪那段最巧妙的解读,说那是一位上帝体验者在催眠状态下的感悟,并不是上帝用了7天创造了世界万物,而是他花了7天时间与上帝交流.并且说圣经中描述的顺序正好与地球地质变化顺序一致.
如果说科学是后于经验的,这种与时俱进的解经就是后于科学的(早干嘛去了),如果说科学的目标是指哪打哪,这种与时俱进得解经不过是打哪指哪而已.

1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8-6-7 12:37:23
包不同 发表于 2018-6-6 23:26
我见过关于创世纪那段最巧妙的解读,说那是一位上帝体验者在催眠状态下的感悟,并不是上帝用了7天创造了世界万 ...
“以物配主”是西方信仰最不可饶恕的罪过,但《圣经》却用拟人的手法来描述造物主。《圣经》的这一罪过将会成为炸毁整个西方信仰的王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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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不同 发表于 2018-6-9 08:11:41
新千年到来之前,在bbc全球范围的千年思想家网络评选中,托马斯.阿奎那高居第五名(马克思第一)。如果说马克思是“公认的千年第一思想家”,那么阿奎纳就是公认的千年第五思想家。

在《神学大全》中,阿奎纳把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与神学结合了起来,一口气给出了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1)依据事物的运动:事物构成一个有限的运动序列,一事物运动的原因在于另一事物的推动,这个运动序列一定有一个最初的不动的推动者(即牛顿的第一推动力),即上帝。(2)最终因的论证:世界万物都有起因,不断向前追溯起因,最终因即上帝.(3)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论证:万物都是偶然存在的,因而便会有这种可能:在某一个时间,万物同时不存在,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因而,必有一物,其存在的必然性是自身具有,并使其他事物获得存在性.这即是上帝.(4)事物等级的论证:现实事物具有不同程度的完整性,所有事物构成了一个完善的等级系统,最完善者就是上帝。(5)目的因论证:自然界的万物显示出其规律性和次序性,指向某个目的,必有一个最高指挥者安排这一切,也就是上帝。

阿奎纳还是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实在论一派的旗手,与之对立的另一派叫唯名论。这两个派别知道的人或许不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奥卡姆剃刀原则"便是唯名论的领军人物“不可战胜的威廉”提出的,奥卡姆是他的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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