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aq250w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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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想谈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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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aq250wsx 发表于 2006-1-5 16:39: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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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首先声明本人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学的并不好,但鉴于不少网友在此谈论。因此也来来凑凑热闹。下面把我以往的几段读书笔记拿出来展示给大家以共同讨论。错误之处请指正。</P>
<P>1、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一个自然范畴。研究问题应从现实出发来判断概念,而不是从概念出发来判断现实,因此讨论价值不可以由概念出发。</P>
<P>2、我们知道;迄今为止的整个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的获得始终反映着劳动创造的代价,在商品经济中,千差万别各种形式的具体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才可以转化为社会劳动,因此这种“代价”也就在商品交换中以“价值”的形式反映出来,从而“劳动在商品中形成价值”也才有了它的现实意义。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只能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是当这种具体劳动同另一种具体劳动(或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发生交换时,劳动才有了社会性质。</P>
<P>3、“在《资本论》有关价值的整整一章中没有一点迹象表明,马克思是否认为他的商品价值论也可以应用到其他社会形态,或者可以应用到什么程度”《反杜林论》第196页、恩格斯、1970、12、第一版。在不到两页,第198页紧接着恩格斯又说“劳动没有任何价值,也不能有任何价值”。这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劳动不是天然商品和劳动的历史特性。</P>
<P>4、劳动过程本身仅仅是人和自然的物资变换过程,剩余财富的多少总是随着自然条件(主要指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但自然条件并不是剩余劳动的源泉,因此自然条件不包含任何剩余价值的因子,它只为剩余价值的创造提供可能。例;一个人拿刀杀了人,我们只能判人的刑而不能判刀的刑。</P>
<P>5、一切交易费用都源于由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因此一切交易费用也只能从由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中扣除。例;两个人为争一套房子打官司,他们打官司的费用无论如何也加不到房价中去,相反最后还要从房价中扣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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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马克思 价值论 具体劳动 读书笔记 商品经济 物质财富 马克思 价值论

沙发
xin19702003 发表于 2006-1-5 20:45:00
好思想,把价值在商品中的不同阶段的不同特性完整地表达出来了.

藤椅
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6-1-5 21:19:00

我提两个问题:

第1、什么是劳动的社会属性?

第2、劳动的社会属性在什么基本条件下才会体现出来?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板凳
clark-dong 发表于 2006-1-5 21:55:00

我认为楼主在第二点的论述中,没有运用矛盾运动的观点是一个不足。特别是这段论述的最后一句,参与商品生产中的劳动都具有社会性,即使具体劳动之间没有进行交换,其劳动的性质也包含社会性,这是由这种生产所固有的矛盾决定的,并不是由是否发生了具体的交换决定的。

希望大家一起探讨,如果我错了也希望朋友们能给与指正!

报纸
hyloo 发表于 2006-1-6 08:35:00
各位说得好啊.

我也凑个热闹.



劳动是普遍性概念,指向的是现实的劳动,是(与/对人类社会)永恒的概念,劳动的过程中,具体劳动
既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反映了一种普遍性的、技术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这里的具体劳动,不是单一的具体劳动,是带有共性的;但在一
个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生产劳动中,这里的(具体)劳动的概念强调/反映的社会性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即反映特定生产方式下非技术性的和非自然的人类社
会的社会性,比如商品社会的生产劳动。

显然,这样考察的劳动都不是那种孤立的劳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6 16:43:54编辑过]

地板
hyloo 发表于 2006-1-6 08:43:00
显然,这样考察的(具体)劳动都不是那种孤立的(具体)劳动。

7
zaq250wsx 发表于 2006-1-6 19:52:00
如果“具体劳动”也具有社会性质的话,那么“这种劳动”也必须包括“等一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常把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称为“自然的必然性”。在郭大力《关于马克思的《资本论》》一书中。他在109页说(具体劳动的)“劳动过程本身就是人同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在26页也有劳动在商品生产制度下“不直接表现为社会的,而要通过商品的交换才表现为社会的”等类似的叙述。
  个人观点;劳动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具有两重性,我把它叫做“劳动的自然属性”和“劳动的社会属性”。劳动的自然属性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了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属生产力的范畴。劳动的社会属性是指劳动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存在方式,它反映了人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或经济关系),属生产关系的范畴。马克思的劳动的二重性学说是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重大发现和具体划分。我认为这在本质上是一回事。
  如果从劳动的技术构成讲,它已包含了所谓“社会性质”,那么这种社会性质从劳动第一次在技术上的合作就开始了,而事实上这也是不恰当的。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水平不论多高,那都是人类劳动的“自然条件”。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6 19:59:23编辑过]

8
hyloo 发表于 2006-1-6 21:27:00
我理解的社会性有两种,一种是技术层次的社会性,一种是特定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社会性.马克思主要关注的是后一种社会性,但他绝不不忽略前一种社会性.前一种社会性也表现在生产力中,因而管理、生产流程改进等等也是生产力的一方面。

9
zaq250wsx 发表于 2006-1-7 10:45:00
我说的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即在商品中能够形成价值的劳动.而不是非生产领域的其他形式的劳动,例;以管理、流通、运输、服务为内容的劳动。至于“生产流程”,它只要仅反映人与物的关系而没有反映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或经济关系,它就不应具有任何(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性质。
  “本体”上的分析必须追问事情的本质问题,并可以高度抽象,因此劳动从“本体”的角度也就有了它的两个属性,并且可以分别叙述。如果我们进行的是“实证分析”,那么,我认为只要符合所谓真实、有用、肯定、精确就可以了。对否?

10
hyloo 发表于 2006-1-7 12:45:00
我是在读马克思的原文中产生这种理解的,从这种理解中我体会到马对现实经济分析之深刻.
正是包括将第一种社会性丢掉等原因,传统的马经解释面对别的经济学攻击基本上是一触即溃,如果从资本论原文看不出,那只要去读到马的手稿,会清楚地看到那种以物质内容来划分生产劳动离马本人的意思是多么地远;如果看看前苏联日益失去活力的经济模式,对比欧美经济模式,不难看出:丢掉马克思早已揭示出来真理而去发展(实为阉割),将管理、运输等视为非生产领域,造成生产力发展的落后,进而将整个社会、民族带向衰败,这种后果极其严重。
以上这些还表明,马克思以一个相当完满的模式审视其它经济体系;而研究马的人不去领会发展他的体系,反而从另一个体系来审视马的体系,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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