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he_de在这里的观点:
劳动力与机械力没什么不同,都是人利用的工具或对象。
当如果有一天he_zr去抢银行的时候把银行的营业员打死了,他可以对法官为自己辩护说:我的身体去抢银行了,但我的身体的意识当时没有在那里,因为如果我的意识在那里,我的本意只是抢钱,但无意杀人,且如果我的意识在那里思考逃脱的计策,你就不会抓住我了,所以,你可以制裁我的身体,但不能制裁我的意识。不是吗?他说:
工人与劳动力是分离的,正如资本家与机器分离一样
然后顺着这个工人与劳动力的概念,他又说:
从生理学角度讲,工人与劳动力不分离,但站在经济学角度,两者却是可分离的。有趣的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论述就是站在经济学角度进行阐述的,使用分离法,可是在分析商品价值构成时却偏偏站在生理学角度去论述劳动力的所谓“创造”而可变,使用的却是不分离法。
劳动力本身不创造价值,劳动力只有通过劳动这一过程才创造价值,就象机器本身不制造产品,机器的运转才制造产品一样。
he_zr在这上面一片混乱后,居然还陷在这个混乱中滑下去:
在物理学方面,劳动力和机械力既然都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力,都是在原材料向产品的转化中提供力的作用,都是在做功,比如手工提起重物和机械提起重物没有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