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是1989年所出现的、一整套针对拉美国家和东欧转轨国家的、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1989年,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急需进行国内经济改革。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 、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研讨会,旨在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
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约翰·威廉姆森对拉美国家的国内经济改革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栄达成共识的10条政策措施,称作华盛顿共识。
1990年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出面,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讨论80年代中后期以来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的研讨会。会上,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约翰·威廉姆逊说,与会者在拉美国家已经采用和将要采用的十个政策工具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由于国际机构的总部和美国财政部都在华盛顿,加之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因此这一共识被称作“华盛顿共识”。该共识包括十个方面:①加强财政纪律,压缩财政赤字,降低通货膨胀率,稳定宏观经济形势;②把政府开支的重点转向经济效益高的领域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文教卫生和基础设施);③开展税制改革,降低边际税率,扩大税基;④实施利率市场化;⑤采用一种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⑥实施贸易自由化,开放市场;⑦放松对外资的限制;⑧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⑨放松政府的管制;⑩保护私人财产权。
“北京共识”从何而来呢?曾任《时代》周刊外国报导编辑,目前大部分时间在中国生活和工作的拉莫先生不久前发表了《北京共识》的论文,“北京共识”一词由此不胫而走。在拉莫那里,对“北京共识”的定义是:坚决进行革新和试验(如中国经济特区);积极维护国家边境和利益(如台湾问题);以及不断精心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如4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其目标是:在保持独立的同时实现增长。
在拉莫看来,建立在“北京共识”基础上的中国经验具有普世价值,不少可供其他发展中国家参考,可算是一些落后国家如何寻求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模式。
拉莫对于“中国经验”的概括未必准确,其“北京共识”也未必能够得到人们共识,在今后的探讨中存在着极大的被替换或补充的可能。但是,拉莫所创立的“北京共识”一词却有很大的可能存续下来,并被不断地热烈讨论,日益成熟和完善,成为全球既不认同计划经济,又不接受“华盛顿共识”,而是试图探索“第三条道路”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的一面思想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