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jo11
4579 18

[经济热点解读] 论渐进改良:对第二套住房开始征税 [推广有奖]

11
tudou002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9-23 10:02:29
最终目的是为了变成地方ZF稳定的财政收入,所以最终每个人都得加一大笔房产税,百姓将更加贫穷,ZF会更加富有

12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9-28 12:17:35
房产税争议

  事实上,房地产的长期政策备选方案中,房产税一直被认为是最有效也是最有可能取代限购政策获得推广的措施之一。

  不久前,有报道引述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的观点称:我国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房地产税最终会在全国实施。

  吴晓灵却说:“我个人认为,房产税不应该再扩大试点范围了。”

  支持征收房产税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房产税可以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包括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理激励,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但谢家瑾称,房产税是一种物业税,因为土地70年使用权等问题的存在,使得中国目前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房产税不是限购政策的理想替代方案。“第一,尽管中国在居民买房后的住房持有环节税收缺失,但在生产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负相当高,第二,中国实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提前征收70年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购房者在房价中承担了,开征物业税会产生对土地使用的重复征税。第三,物业税是财产税,中国的购房者仅仅拥有房屋所有权,对房屋所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属于物权的范围,即使要征收物业税,也应该剔除土地的因素,只对房屋部分征税。”

  吴晓灵表示:针对房产这样一个家庭重要的资产进行征税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税收制度应该是全国人大制定。过去因为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制度变化比较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很多税收制定权下放到了国务院。而房产税这样一个涉及到13亿人生活的税种,应该放到全国人大讨论。

  “一个税收政策意图没有明确,税收标准没有明确,如果说再推广下去,全国会有N多不同的税种,因此我们应该尽早提交人大讨论这个问题,到底是财产税还是消费税,是针对什么来调控,调节的目标是什么?”吴晓灵说。
================
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13
cater15 发表于 2012-9-28 16:34:20
早就该征了,房价贼高

14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4 22:37:57
我2009年发的帖子,现在这些肉食者还没有明白里面的道理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15
zc2000zc 发表于 2013-3-14 23:38:52
其实,房地产调控没有那么复杂,
对于买房名下没有房产的减免一切费用。自住型
对于名下有多套房产的,可以区别对待,指定一套为自住,其他认为是获利住房,1年后增加税收,逐年增加其成本。如果出租等商业用途。可推迟增加税收时间。使房屋充分利用。为买不起房子的人提供房源。
如果国家这样做了。相信房价会到合理空间。大家安居乐业。

16
whitesoul 发表于 2013-3-14 23:39:12
这,难道是挖坟了吗?反正不是我挖的,我也来说几句。
这个房产税,一旦开征,打击面将是很广的。
而打击最大的,将是零售和消费,国务院一直忌惮的也是这一点。
今年,1--2月的消费已经很惨淡了。虽然我也相信这个税可以打击房价。

17
百十一 发表于 2013-3-15 11:05:53
这个,必须征

18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4 09:55:49
中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记者唐明)昨天的发展高层论坛峰会上,中国的房地产问题同样是一个焦点话题。新国五条细则始终未出台,房价却在市场的种种猜测中被逐步抬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昨天(23号)在峰会上表示,未来可能会对保有住房征收不动产调节税,他建议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
=============
从第三套开始征税,也属于渐进改良。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19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2-10 15:54:43
专家谈向存量多套房征房产税:2.8%够了
2013年12月10日 09:0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甘犁
26605人参与 876评论
原标题:向存量多套房征房产税:2.8%够了

长久以来,对于房价问题的探讨最终都会归结到土地财政。ZF采取的诸如限购、停贷等各项需求调控政策,也因为没能触及土地财政这一核心问题而收效甚微。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数据,我们发现仅针对多套房征收2.8%的房产税,就既能从根本上缓解地方ZF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又能较好地抑制过热的投资需求。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89万亿元,其中78%用于征地拆迁等成本性补偿,归属于ZF的土地收入为6260亿元。

目前,房产税正在上海、重庆试点。如以上海模式在全国征收房产税,仅能征收到84亿元,杯水车薪。事实上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对地方财政和抑制房价都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

第二被经常谈起房产税征收方案,是对增量收税。如以填补6260亿元土地财政净收入为目标,根据2012年的新购房情况,房产税税率将高达房价的14.7%,如此一来购房家庭将不堪重负,因此这一方案并不可行。

所以,房产税要有效弥补土地财政收入,必须对存量收税。我们经过计算发现,税率仅为房价的0.60%,就能满足土地财政目前的净收入。当然,对所有存量房征税,低收入阶层负担会很重,也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同样不可行。

而仍以弥补6260亿土地财政净收入为目标,如果只针对多套房家庭的二套或以上住房征税,根据CHFS数据估算,房产税税率为房价2.8%就足够了!

值得指出的是,2.8%的年税率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例如,美国房产税率在1%~3%,西班牙为3%,德国在1%~1.5%,法国为3%,新加坡自住房税率为4%,其他房税率高达10%。


对家庭持有的多套房征收2.8%的房产税,明显增加了持有多套房的成本。以首付比例60%、年利率7.2%计算,同时考虑购房资金5%的机会成本,再加上2.8%的房产税,住房价格应至少保持每年9%的增长,持有多套房才不会亏损。过去三年,全国商品住宅价格的年均增长率为6.8%,不足以支撑9%的持有成本。2.8%的房产税率将有效抑制投资购房。

总体来讲,正在试行的房产税模式不能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对抑制房价的效果也有限。针对多套房收取2.8%的税率,足以为ZF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缓解地方ZF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也足以有效抑制投资性购房,挤出房价泡沫。而只对多套房征税,也不会增加广大单套房家庭的税收负担。(作者系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5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