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1-1 12:19:29的发言: >
呵呵,老兄说话也不怕闪了自己的舌头。“相对价格”或者“相对价格体系“在经济学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很清楚,绝无歧义。除了老兄自己跟自己捣糨糊之外,还真没见过别的什么人在这问题上打过笔墨官司。顺便告诉你一个常识,经济学有“相对价格“这概念,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什么的早了可不是一天两天。
“方程”之类的名堂,说句实话,我并不感兴趣,老兄要搞出什么新名堂,也没谁会去拦着你。但如果没搞错的话,好像是你自己在那里胡乱摆了几个式子就断定“无解“,“别人解决不了“云云,怎么倒赖上别人“摆数学公式”了?
涨工资可能是价格问题,也可能是货币问题。这两点如果不分清楚,说什么都是扯淡。
我还是那句话,创新可以,但否定前人的东西首先应该知道前人在说什么。
呵呵,我主帖中批判谁了?阁下如果将应用经济学﹝大部分主流经济学)甚至是管理学中“相对价相”拿过来谈,那就没法谈了,因为对于不同商品、不同描述时,相对的参照系不一样。
在基础经济学(价值论)中谈价格运动时都会假设货币的值不变,这是不用言明的。
这是企管中相对价格的几种定义之一:商品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格,帮助管理人员对比本产品与竞品在一定时间段内的相对价格指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 18:26: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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