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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属于道德困境的问题。正如2楼“众神的愤怒”所言,有人赎回奴隶而不去领奖,如果不是国外没有了鲁国奴隶,除非他的钱可以取之不尽,否则他不可能持续赎人,如果他的所谓道德举动还限制了其他人去领取奖赏进而更多地赎回国外的鲁国奴隶的话,则鲁国法律拯救落难鲁国人的目的就无法达到。可以说,此人的道德行为可能最终导致落难鲁国人难以获得拯救的不道德结果出现。因此,孔子才会批评该弟子,说他沽名钓誉未尝不可,说他贻害无穷也不为过。
本故事最好的结局应该是更多鲁国人加入到拯救落难国外的鲁国人的行动中来,积极领取奖赏,一方面弥补成本支出并获得应有的报酬,另一方面有能力拯救更多的鲁国人,直到国外落难的鲁国人全部被拯救。
加入到拯救行列中来,就应该遵守以相关法律为代表的相应规范,讲究职业道德。很显然,根据上述分析,赎回人而不去领奖赏的行为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它将最终导致经济效率低下——不能完成赎回奴隶的重任。相反,只有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市场秩序,才能够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赎人者得利益,奴隶都被赎回获得自由。
如果三楼“ahray ”说的是正确的,“市场和道德并不冲突”,则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此道德即维持市场秩序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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