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代替了任命制,是历史的进步
(从一个阶段踏向更高阶段所要走的过程)
选举产生人选的方式只有封建社会不会有,在一切新产生的、选择进步的革命组织总是承诺民主选举制度,而不会选择任命制。而且选举产生人选的方式用章程规定下来。这就是历史的进步。
那么选举产生人选的方式虽然被规定了,实际用人时往往是组织讨论决定,用人权决定,或者经过选举后,可以由组织根据需要变动人选。组织按自己的愿望选择人选总是有吸引力的,选举不很严明,出现的任命就容易产生了。这也是有高度积极进步的组织有的自觉精神,从一个阶段踏向更高阶段所要走的过程。
有人认为选举与任命是一样的,他应讲出理由。选举产生人选的方式与任命方式怎么会是一样的?从理论上讲党章规定的党内选举产生人选的方法是无懈可击的,是历史的进步。任命制的用人方式却有许多可抨击的地方。无懈可击的方式总是科学的方式,有许多可抨击的地方当然是因为不科学。在一个地方有时是用选举方式,有时是用任命方式,自然在用人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事。
一个地方的基层,用人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党和国家要求和推行法治,自然是应该推行党章规定的党内选举产生人选的方法与方式,而不是有许多可抨击的不科学的任命制。有人认为选举与任命是一样的,他应讲出这个道理,而不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文过饰非,散布错误的话后就不见了,给讨论环境帮倒忙。社会在进步,这个给帮倒忙的人应该出来讲清楚,选举与任命怎么会是一样的?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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