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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 递延收益的暂时性差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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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臣会计培训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8-7-11 17:12:1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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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严格意义上并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为什么还能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答复:  

虽然递延收益严格来说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但会计上还是将其作为负债核算的,所以可以确认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答复:递延收益属于负债,可以对比预收账款来理解。比如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万,使用寿命10年。这100万元应在资产的使用寿命期间分摊至其他收益,每年增加利润10万。税法上在收到补助的当期就要按100万进行纳税,所以产生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随着递延收益的摊销,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有保证金和手续费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答复:  

1、对于租赁开始时支付的手续费1200万元,应作为对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的调整,即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实际利率计算时纳入考虑,摊入租赁期内的利息支出中。  

2、应将所支付的保证金单独确认为“长期应收款——保证金”,该项“长期应收款——保证金”不能与长期应付款抵销后以净额列报,而是应当分别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具体操作时,对该项不计息的长期应收款,应当与长期应付款采用相同的实际利率进行折现,其折现值与面值(名义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收益”,在租赁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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