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政服务标准化程度提高。,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涉及家政服务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制(修)订,截至目前,已发布国家标准9项,行业标准20余项。
(二)家政服务合同制不断推广。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制定发布了《家政服务示范性合同文本》,积极向企业推广使用,家政服务企业在提供家政服务时,都能自觉与家庭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约定提供规范化服务。
(三)家政服务诚信建设逐步增强。一些地方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搭建了家政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诚信管理体系。
(四)家政服务职业化稳步推进。家政服务的旺盛需求,以及家政服务中的“月嫂”等工种的高收入,正在逐步改变社会对家政服务的认识。家政学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家政服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印发后,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0余所高等学校、20余所职业院校、24所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
(五)家政服务市场监管逐步加强。一些地区结合“3·15”和其他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和重大案件,积极协调力量,加大对家政服务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和不诚信服务行为,不断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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