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社会主义》(上)
卢麒元 钟际贤
论述社会主义,必须打破固有的“所知障”。要记住佛祖的三段论:马说社会主义,既非社会主义,是名社会主义。什么意思?社会主义是一个精进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格式化的历史演进结果。
人类学认为,人与人合作是人类进化的原因。人类由类人猿进化为人,就是社会化的自然结果。社会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历史过程。因此,往大处说,社会主义是人类进化的历史性成果!
中国曾经是人类社会化的先行者。很遗憾,中国在近代加速社会化的工业化进程中落后了。此后,毛泽东尚在进行初级工业化的时候,就在政治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强行推进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建设。但由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理论本身并不完善,哲学思考不足,更缺乏系统、辩证和数理的逻辑体系支撑,使得在形式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存在政治、经济制度上的重大缺陷。制度体系缺少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理想的关键条款而陷入经济和政治的困境,而后来实施的改革开放走向反面,放弃社会主义重要的制度条件,结果在社会治理呈现反社会化的历史性倒退,私有化异化成为反社会化浪潮的主要推力。
因此,弄清楚什么才是社会主义意义重大。
一、什么叫社会主义
个人、家庭、家族、团体组织是社会的基本元素,社会就是由个人、家庭、家族、团体构成的共生群体。在某种意义上,封建主义,可以理解为家族主义;资本主义,可以理解为个人主义;社会主义,可以理解为个人主义、家庭主义、家族主义之集合。集合,不是数学意义上的叠加;集合,是有机整合后的新的一体化。理解社会主义,必须完成哲学的超越。社会主义,就是不同于个人主义、家庭主义、家族主义的集体主义和共生主义。从这个角度看,“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就是社会主义在国际范围最基本的实现形式和最简略的称谓,它也是共生思想的贯彻。
我们说,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高尚的情怀,是一种集体审美,其次才是一种指导实践的理论与思想,最后才是制度安排。古今中外,有无数圣贤具有这种高尚的情怀,他们其实就是高贵的社会主义者。正是他们,不断地将社会主义理想汇入为一种高贵的人文思想,不懈地将社会主义理想渗透到各个时期的制度当中,将人类文明引领到新的高度。
其次,社会主义是一个哲学概念,还是一个经济学、政治学甚至是伦理文化和美学概念。哲学上的觉悟往往意味着文化上的复兴,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进步和经济制度的改良。社会主义一定是集体主义,强调的是集体共生、共同富裕、自由发展和人人奉献;集体主义颂扬和赞美个人奉献、个人的牺牲,因此,集体主义审美也必然是英雄主义的。社会主义在政治上、人事组织制度上,一定是反对传统的、脱胎于封建社会家族主义文化的准血统“关系”和种种“小圈子”的干部制度,一定是“为人民服务”审美的组织落实。
事实上,社会主义就是人类社会一系列优秀的人性特质、理想信念和一切文明的价值观、基本原则的汇集:如勤劳、理性、创新、正义、守法、宽容、诚信、敬业、担当、品位等。社会主义制度以消灭经济剥削,消除政治专制、侵权、僭越,反对垄断、操纵、欺诈等反社会、反文明行为,最终消除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知识的社会分化,以建设一个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均衡、共生、和谐、爱国、科学、文明、进步的“自由人联合体”共生社会为终极目标。
二、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的主要特征
社会主义不止是一种信仰和高贵的人文思想,它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原则上。
应当说,社会主义的许多特征,从人类社会肇始阶段就存在,只是真正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具有了比较完整、系统和高级的社会主义元素。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当中也都可以有社会主义元素。古代的均田制,近代的反托拉斯法案,都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一些封建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社会主义”举措,并不落后于社会主义的国家。
社会主义的特征内涵丰富而广泛,但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把握住那些最重要的经济和政治特征,社会主义就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向前发展。
为此,社会主义需要坚持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一)均衡经济原则: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既然是个人、家庭、家族、团体、群体的集合,就意味着社会主义不可能拒绝个人、家庭、家族的存在,不可能反对个人、家庭、家族、团体、群体拥有生活资料(例如房屋)和生产资料。简言之,社会主义不反对私人占有,但反对个人、少数人、家族等对社会其他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限的关键性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私人垄断。以土地为核心的重要自然与公共资源要求以国家或集体名义共同占有,并平等或均衡地分配给国民,以便使全体国民能获得基本的、有尊严的生活条件,并获得最基本的教育、职业培训等等机会以适应市场,保持人力资本的社会再生产和持续积累。
如此,实现经济的均衡需要坚持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第一,均衡私有。自古人们就懂得“人人居者有其屋,个个耕者有其田”的深刻道理。生存资源的“大同”,其实就是现代经济学、政治学强调的“均衡”、“均富”。均衡个体私有,就是有别于苏联模式的资源高度集中的“国家所有”(又称国家资本主义),也有别有被“二八”定律紧箍咒束缚的“自由民主”国家的“寡头资本所有”,是真正意义的“社会所有”;简言之,“藏富于民”才是社会主义!奴隶主的垄断性私有,是破坏社会均衡的;几千年封建社会,皇权更叠,重复“以武力打破大地主和旧统治者皇亲国戚家族对土地、金银财富等主要生产资源的垄断,形成相对均衡的状态并得到发展后又演绎回到社会极度分化、中央权力孱弱状态并最终瓦解”的过程。破坏“均衡私有”原则就意味着天下大乱,因此是反社会主义的。相反,近、现代经济的成功离不开资本的股份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化持有;限制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级股份制模式,也是顺应“社会主义均衡化”原则的经济制度上的进步……至于说绝对公有,必须共产,那不再是社会主义,是超越了社会主义,走到另一个极端和死胡同。
结论是,社会主义在经济上是保护与限制私有制基础上资源和资本占有的均衡与共享,是“财产私有”同“资源共享”、“资本私有”同“资本公有”并存的动态平衡。
第二,全民保障、国家主导。保障人民的物质生存条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国家通过建立和完善同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居住等保障体系,并提供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的基本保障,是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物质经济基础,更是社会主义实现“社会公平”、人民“生存与发展权”的集中体现。为此,必须实行土地、矿产、货币发行、银行融资等重要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国家或集体所有,并通过控制一定规模的生产资料资本(国有资本)获得利润收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民生存和发展条件国家层面的基本保障是社会主义文化道德建设获得成功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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