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pengleigz
效用可以用很多东西来计量。比如说,一个苹果的效用就是一个苹果的效用,这样说当然没啥意义,但是正确的。在这里,2元钱的效用就是2元钱的效用,至于饮料的效用怎么跟2元钱通约呢?这个问题我不管。我只管在我停止购买饮料时(此例停在第10罐),那么,我就说,此时第10罐饮料的效用和2元钱相等。因为如果不等,就会和效用论的最大化原理相冲突。
我觉得,你如果要批效用论,就应该从其根本效用最大化原理批起。如果你不同意效用最大化原理,后面的讨论就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推理的基础完全不同,怎么可能得出一致的结论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4009&page=10&from^^uid=1123236
1 “至于饮料的效用怎么跟2元钱通约呢?这个问题我不管。”——这个问题其实比你的“效用最大化原理”更重要。
2 不论开始购买还是停止购买,或者是明天继续开始和停止;并且也不论效用上升和下降。——周而复始,1罐饮料的价格始终是2元。
3 推理的基础可以不同,面对的客观事实却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