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论:消费者购买企业商品并为企业带来利润,企业也应把消费者看作是本企业的员工 ,那么,消费者也应该享有监督,管理企业并有为企业的生产运营提供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企业也应该如同对待员工一样按消费者所作的贡献(即消费的多少)给予消费者以福利(养老或者健康保险)。
经济学家陈瑜:消费资本化理论,消费资本化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将消费向生产领域和经营领域延伸。生产厂家和商业企业应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采购视同对本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消费者。
美国耶格系统的御用写手保罗·皮尔泽在上世纪90年代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创造了财富,因此,消费者也应该参与财富分配。
“消费者权益论”正是“消费资本化理论”和“消费者也应该分配财富”理论的具体体现。
“消费者权益论”主张企业返还一部分利润给消费者不是使消费者借助消费致富,而是在年老时给予养老保障,即是公民以消费者的身份来解决养老保险。
如果说一个自然人参加工作赚取工资是为了解决现实生存需求,工作越努力,工资越高;而养老保障是未来的生存需求,你消费得越多,你的未来储蓄的养老金就会越少,很显然,消费和养老是一对矛盾的关系,因此,应该以消费者的身份来解决养老金的问题,让企业把所有消费者当作是企业的员工,国家征收养老税(具体方案中企业是以促销的形式拿出部分利润),按消费者消费的多少来发放养老金,既促使企业有发放的动力,又解决了消费者的养老保障,使其无后顾之忧,实际上是消费得越多,养老金就越多,使消费和养老成为了正相关的关系,必然促进消费。而以消费数据来分配养老金,必然要记录消费数据,必然也会分析得出一个人的贫富特征,这样又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对社会底层人群分配多一些养老金,使养老金的公平和效率都得以体现。
因此,可以说以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来解决养老保障本身就是错误的方向。以消费者身份以消费数据作为依据来解决养老金问题才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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