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策第一拳,打向开发商囤地、炒地。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大家如何看待这次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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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bing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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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中央已经对楼市出第一记重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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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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