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涯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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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效用的抽象性与具体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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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1 11:55:35
10# pengleigz
1、效用比较的本身就是抽象效用。你把它和具体效用分出来,确实更加明确清晰。
2、根据效用论,应该得出人的自主活动都有效用的结论。从劳动论的角度,也应将人的所有自主活动定义为劳动。你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目的的。为人是手段,为己是目的。
3、还有,所有效用的取得,都必然耗费劳动。这是效用论和劳动论统一的基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6589&page=1&from^^uid=1123236

1 把不同的具体效用抽象为同一的一般效用——这个愿望是好的,问题是能不能实现?
2 “自利”只是经济学研究中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并不能用来做定量的分析。
3 在现实生活中,效用论和劳动论是可以统一的(还要分主次);但在基础研究中,二者是互相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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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1:58:1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1:29
1、效用比较的本身就是抽象效用。你把它和具体效用分出来,确实更加明确清晰。
2、根据效用论,应该得出人的自主活动都有效用的结论。从劳动论的角度,也应将人的所有自主活动定义为劳动。你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目的的。为人是手段,为己是目的。
3、还有,所有效用的取得,都必然耗费劳动。这是效用论和劳动论统一的基础。
你需要一小块平整的土地用于锻炼身体,那么你花力气平整土地是劳动,而请人为你平整当然亦如此。然而虽然你的平整过程也间接地达到了一种锻炼效果,但却不能单纯地就而此排除了这个过程的劳动性。

所谓劳动,必须首先是其所形成的一种效果(在此,我暂时避免使用人们目前尚存疑义的“效用”这一名词)是可以转让的。(注:可以转让,并不一定要转让)

价值论上的劳动。不管是歌者,公务员,仆人,抑或是资本家,工人,只要他的行为是旨在满足他人的需要并进行着一种市场交换,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就是这里所讨论的意义上的劳动——社会劳动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2:09:48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0 18:57
1# 天涯诗客

如果效用也能抽象为一般效用,那就根本不需要劳动价值论了。
如果效用也能抽象为一般效用,那么多大师早就把它抽象出来了。
正是因为效用无法抽象为可以度量的一般效用,所以在不同的具体效用相互交换的时候,才需要借助于可以度量的劳动价值。
关于第一点,请你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与考虑.第三点,请考虑清楚劳动价值与效用的关系.
第三点,看我们现在不需要研究经济学问题,因为如果有什么问题,按你的逻辑,那些大师们应当早就研究过了.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2:13:3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1:58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1:29
1、效用比较的本身就是抽象效用。你把它和具体效用分出来,确实更加明确清晰。
2、根据效用论,应该得出人的自主活动都有效用的结论。从劳动论的角度,也应将人的所有自主活动定义为劳动。你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目的的。为人是手段,为己是目的。
3、还有,所有效用的取得,都必然耗费劳动。这是效用论和劳动论统一的基础。
你需要一小块平整的土地用于锻炼身体,那么你花力气平整土地是劳动,而请人为你平整当然亦如此。然而虽然你的平整过程也间接地达到了一种锻炼效果,但却不能单纯地就而此排除了这个过程的劳动性。

所谓劳动,必须首先是其所形成的一种效果(在此,我暂时避免使用人们目前尚存疑义的“效用”这一名词)是可以转让的。(注:可以转让,并不一定要转让)

价值论上的劳动。不管是歌者,公务员,仆人,抑或是资本家,工人,只要他的行为是旨在满足他人的需要并进行着一种市场交换,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就是这里所讨论的意义上的劳动——社会劳动
满足别人需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满足别人只不过是手段而已。
为什么一定要把效果可以转让看成是劳动的必要条件呢?转不转让,对劳动的效果有什么影响呢?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5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2:16:13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1 11:55
10# pengleigz
1、效用比较的本身就是抽象效用。你把它和具体效用分出来,确实更加明确清晰。
2、根据效用论,应该得出人的自主活动都有效用的结论。从劳动论的角度,也应将人的所有自主活动定义为劳动。你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目的的。为人是手段,为己是目的。
3、还有,所有效用的取得,都必然耗费劳动。这是效用论和劳动论统一的基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6589&page=1&from^^uid=1123236

1 把不同的具体效用抽象为同一的一般效用——这个愿望是好的,问题是能不能实现?
2 “自利”只是经济学研究中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并不能用来做定量的分析。
3 在现实生活中,效用论和劳动论是可以统一的(还要分主次);但在基础研究中,二者是互相排斥的。
1、请教一个问题,你如何分配你的时间?你根据什么来分配时间?
2、以自身为目的,不等于自利(当然,也可以说是广义的自利)。
3、不是排斥,是对立统一。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6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1 12:40:46
13# 天涯诗客
赫赫铭儿:如果效用也能抽象为一般效用,那就根本不需要劳动价值论了。
                   如果效用也能抽象为一般效用,那么多大师早就把它抽象出来了。
                   正是因为效用无法抽象为可以度量的一般效用,所以在不同的具体效用相互交换的时候,才需要借助于可以度量的劳动价值。

天涯诗客:关于第一点,请你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与考虑.第三点,请考虑清楚劳动价值与效用的关系.
第二点,看我们现在不需要研究经济学问题,因为如果有什么问题,按你的逻辑,那些大师们应当早就研究过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6589&page=2&from^^uid=1123236

看来你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你的任务是多么艰难!
你可以把各种服饰不同的具体效用抽象为同一的一般效用——保暖、舒适、美观。
你也可以把各种食品不同的具体效用抽象为同一的一般效用——充饥、营养、可口。
但你如何把各种不同生产机械的具体效用抽象为同一的一般效用呢?
即使你连这一点也能做到;那又如何将各种服饰的一般效用,各种食品的一般效用,和各种生产机械的一般效用,再进一步抽象为可以作为价格基础的——社会的一般效用呢?
第二点只是在强调任务的艰巨性,当然并不正确。

17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1 12:57:48
15# pengleigz
1、请教一个问题,你如何分配你的时间?你根据什么来分配时间?
2、以自身为目的,不等于自利(当然,也可以说是广义的自利)。
3、不是排斥,是对立统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6589&page=2&from^^uid=1123236

1 我早上7点起床,8点参加生产劳动,17点下班买菜做饭喝酒吃晚饭,19点看电视喝饮料吃零食,22点上床睡觉。
3 劳动形成生产价格,效用调节市场价格。——在这个意义上是统一的。

18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3:44:35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1 12:57
15# pengleigz
1、请教一个问题,你如何分配你的时间?你根据什么来分配时间?
2、以自身为目的,不等于自利(当然,也可以说是广义的自利)。
3、不是排斥,是对立统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6589&page=2&from^^uid=1123236

1 我早上7点起床,8点参加生产劳动,17点下班买菜做饭喝酒吃晚饭,19点看电视喝饮料吃零食,22点上床睡觉。
3 劳动形成生产价格,效用调节市场价格。——在这个意义上是统一的。
1、根据什么来分配?
2、不知如何定义生产价格。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3:47:5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2:1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1:58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1:29
1、效用比较的本身就是抽象效用。你把它和具体效用分出来,确实更加明确清晰。
2、根据效用论,应该得出人的自主活动都有效用的结论。从劳动论的角度,也应将人的所有自主活动定义为劳动。你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目的的。为人是手段,为己是目的。
3、还有,所有效用的取得,都必然耗费劳动。这是效用论和劳动论统一的基础。
你需要一小块平整的土地用于锻炼身体,那么你花力气平整土地是劳动,而请人为你平整当然亦如此。然而虽然你的平整过程也间接地达到了一种锻炼效果,但却不能单纯地就而此排除了这个过程的劳动性。

所谓劳动,必须首先是其所形成的一种效果(在此,我暂时避免使用人们目前尚存疑义的“效用”这一名词)是可以转让的。(注:可以转让,并不一定要转让)

价值论上的劳动。不管是歌者,公务员,仆人,抑或是资本家,工人,只要他的行为是旨在满足他人的需要并进行着一种市场交换,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就是这里所讨论的意义上的劳动——社会劳动
满足别人需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满足别人只不过是手段而已。
为什么一定要把效果可以转让看成是劳动的必要条件呢?转不转让,对劳动的效果有什么影响呢?
如果劳动的一种效果不能转让或不打算转让,那么这种劳动只是一种个别劳动,而不是社会劳动(始终要注意,这里是给社会劳动下定义).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20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3:52:24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3:47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2:1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11:58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1 11:29
1、效用比较的本身就是抽象效用。你把它和具体效用分出来,确实更加明确清晰。
2、根据效用论,应该得出人的自主活动都有效用的结论。从劳动论的角度,也应将人的所有自主活动定义为劳动。你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目的的。为人是手段,为己是目的。
3、还有,所有效用的取得,都必然耗费劳动。这是效用论和劳动论统一的基础。
你需要一小块平整的土地用于锻炼身体,那么你花力气平整土地是劳动,而请人为你平整当然亦如此。然而虽然你的平整过程也间接地达到了一种锻炼效果,但却不能单纯地就而此排除了这个过程的劳动性。

所谓劳动,必须首先是其所形成的一种效果(在此,我暂时避免使用人们目前尚存疑义的“效用”这一名词)是可以转让的。(注:可以转让,并不一定要转让)

价值论上的劳动。不管是歌者,公务员,仆人,抑或是资本家,工人,只要他的行为是旨在满足他人的需要并进行着一种市场交换,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就是这里所讨论的意义上的劳动——社会劳动
满足别人需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满足别人只不过是手段而已。
为什么一定要把效果可以转让看成是劳动的必要条件呢?转不转让,对劳动的效果有什么影响呢?
如果劳动的一种效果不能转让或不打算转让,那么这种劳动只是一种个别劳动,而不是社会劳动(始终要注意,这里是给社会劳动下定义).
对个体来说,社会劳动是没有意义的。个体关心的是,自己的劳动对自己是否有用,而不是是否对社会有用。但是,正是一部分劳动由于对社会有用才会对自己有用,所以个体才关心是否对社会有用。对社会有用,是由看不见的手完成的。
在对自己有用这一点上,劳动不管能不能转让都是一样的。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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