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12-21 23:47看来也是“古今中外”一类。喜欢搞对立统一,比如抽象具体,直接间接,中国外国,历史现在等等,写出来一套一套的。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2-21 21:51
以下是之前《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兴起……》中的一段话:
“使用价值是财货在直接保证我们欲望的满足上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而交换价值则是财货在间接保证同样的效果上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3]138
显然,这里的使用价值实乃效用——一种对个别主体的效用即意味着一种个别使用价值;但它具有一种抽象性,从而才能够与建立于社会使用价值的抽象性之上的交换价值相提并论。这里的所谓“获得的意义”本身就是抽象的——诚然,它建立于具体的使用价值之上。但是,至少我们已经习惯于把价值这一概念与交换行为联系起来了,所以我们绝不能无视这种联系。这种意义其实就是一种物之于主体的有用性。单纯地说这种有用性时,它是抽象的;而说到是什么样的有用性时,则是具体的。一物对他人的有用性于我们而言显著地表现为一种抽象性,因为我们不能取代他人来判断这种有用性的具体性——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可以孤立地进行这种确定的判断;①这种判断只能依赖于消费主体来进行,从而这种抽象的有用性依赖于所有的消费主体的具体的判断——当然,生产者也要参与这种判断。考虑到人们之间的这种交换关系,那么人们由相应财货所获得的意义,则是一种表现为建立于社会使用价值基础之上的社会价值。
“使用价值是财货在直接保证我们欲望的满足上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而交换价值则是财货在间接保证同样的效果上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 很明显,在这句中,天涯诗客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当作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这两个词在某种程度上对应。请问天涯诗客,这两个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如果对应?
如果你所说的“喜欢搞对立统一,比如抽象具体,直接间接,中国外国,历史现在等等,写出来一套一套的"包括了这句话的话,那么正说明了人们尽管可能不直接用辩证法这一词汇,但却在自觉地运用了这一原理.对立统一也好,抽象具体也好,不过是人们对既定事物或规律的一种命名而已.正如我根据效用的不同特征而进行不同的命名一样.我们不能创造规律,但却可以发现规律并对之命名.我们愈是精细地区分事物的不同特征,就愈能发现事物的本质及其相互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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