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孟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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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似乎是“伪规律”,三谈马克思作为科学家的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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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似乎是“伪规律”——三谈马克思作为科学家的偏狭



什么是规律?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当然对于这样的对于规律的解释,我们是不满意的。因为,在这样的解释中,同样需要我们理:第一,什么是“固有”,第二,什么是“本质”,第三,什么是“必然”第四,什么是“稳定”,第五,什么是“联系”。只有讲清楚了这五个概念,我们才能对“规律”这个概念有清楚的理解和认识。但是,马克思本人似乎对于以上的五个概念,并没有给出清晰的解释,当然,这五个概念,也不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因为,其中的每一个在哲学史上,人们对它们的理解,都存在着分歧和争论,比如对于“固有”,我们简单的理解是“一直所有,永远不变,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化”,可是,从哲学认识论的高度来考察事物本身,甚至用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来考察问题,我们说,存在着“一直所有,永远不变,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化”的事物和性质吗?有人会说,有,那就是事物的“本质”,可是,对于什么是“本质”,对于“本质”是否会发生变化,到现在为止,在哲学上也是争论不休,没有取得基本的共识。这样,我们可以说,用“概念”来接描述和解释新的概念,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如果用来解释概念的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自然,用它所来解释的其他概念,也必将是模糊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规律”的解释,就是很鲜明的例子。当然,或许我在这里的议论,不会得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承认,没关系,只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拿的出对于什么是“本质”、“固有”、“必然”以及“稳定”的能够取得大家共识的解释,我们就自然会理解他们说的规律——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到底指的是什么!



而我们也可以试着对规律给出合乎科学和合乎哲学的解释,什么是规律?我们认为,规律就是现象,规律本身是对现象的描述。要深刻地理解对规律的这一解释,我们还要理解什么是“现象”。



什么是“现象”,现象,指的就是同一类事物或者分属不同种类的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在某一时刻、在观察者对其进行观察某一观察层面上所呈现出来的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状态。



我们还可以对以上这个对于现象概念的解释,进行进一步地解说。对于同一类事物来说,它指的是我们用感官或者借助于各种物质的观察工具观察到的同一类事物中的任意多个个体在某一相对固定时刻(如每天早上九点),在相对固定的同一的观察层面上(如首先在同一的宏观层次上、接着在另外的同一的一个观察层面上)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状态,它还指的是同一类事物的任意多个个体在异于相对固定时刻的任意时刻(比如今天早上九点,明天下午五点,后天中午两点……进行不定时的观察),在相对固定的同一观察层面(比如同一宏观的层次或者同一个微观层次)上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状态。  就分属于不同种类的两类事物或者分属与多个种类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言,现象指的是两类事物(每一类的中的任意个体)或者多个种类事物(每一类的中的任意个体)之间在某一相对固定的时刻(如每天早上九点),在相对固定的同一的观察层面上(如首先在同一的宏观层次上、接着在另外的同一的一个观察层面上)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关系,还指的是两类或者多类事物(每一类的中的任意个体)之间在异于相对固定的任意时刻((比如今天早上九点,明天下午五点,后天中午两点……进行不定时的观察),在相对固定的同一观察层面(比如同一的宏观的层次或者同一个微观层次)上所表现出来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关系。




当然,我们应该明白文中出现的“同一”一词只是近似的说法,强调的是观察层面和观察行为的极大的相似性,我们应该明白,没有绝对完全相同的两件事物或者多种行为,如果是完全相同,那就是一个事物或者一种行为了,因此,这里的“同一”,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绝对的一致和绝对的相同。 在对现象这个概念的描述中,我们一直在强调“时刻”和“观察层面”这两个概念,而强调这两个概念,其实,也是在强调事物本身处于一定的时空中,事物的现象,是事物在一定的“时空”中所表现出来的现象,离开了一定的“时空”来谈事物的现象及其规律,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而这也可以看出规律的暂时性和不同程度上的局限性。马克思很奇怪,一边强调规律的相对性,一边又强调它提出的某些规律的绝对性,这样的自相矛盾,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可谓是比比皆是。



 自然科学是研究现象的,更是研究现象背后的规律的。而规律本身就是现象,就同一类事物中任意多个个体来说,规律首先指的我们利用观察工具多次观察到同一类事物中任意多个个体在某一相对固定的时刻(比如每天早上九点进行例行观察),在相对固定的同一的观察层面上反复屡次出现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具有极大相似性的状态,还指的是我们利用基本相同的观察工具多次观察到同一类事物中的任意个体在异于相对固定时刻的任意时刻(比如今天早上九点,明天下午五点,后天中午两点……进行不定时的观察),在相对固定的同一的观察层面上反复屡次出现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具有极大相似性的状态。  就两类或者多个种类事物(每一类中的任意多个个体)之间的关系来说,规律指的是我们利用观察工具较多次或者屡次观察到两类或者多个种类事物(每一类中的任意多个个体)之间在某一相对固定时刻的相对固定的同一的观察层面上反复屡次表现出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具有极大相似性的关系,还指的是我们利用基本相同的观察工具屡次观察到两类或者多个种类事物(每一类中的个体)之间在异于相对固定时刻的任意时刻、在相对固定的同一观察层面上反复屡次出现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具有极大相似性的关系。   而规律的文字性内容,就是我们对我们较多次观察到某一类事物的任意多个个体(不同种类的事物包括这些种类事物中的任意多个个体之间)在相对固定的时刻,在相对固定的同一观察层面以及在异于相对固定的任意时刻,在相对固定的同一观察层面上反复屡次出现某种外在的形式上位置上的具有极大相似性状态或者具有极大相似性关系这一现象的文字性描述。


有的现象我们可以用肉眼来观察,我们把这些直接被肉眼观察到的现象称为现象,接着我们探寻这些用肉眼观察到的现象出现的原因,当我们继续深入观察和思考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而且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告诉我们,肉眼观察到的现象背后的原因,即导致该现象出现的原因仍然是一种“现象”,是一种比被观察到现象在观察的级别上相对来说更为微观的现象。换句话说,是微观的现象引起导致了比该微观现象相对宏观的现象的发生,而这个微观的现象是可以被使用物质的观察工具观察到的。只要我们的工具够先进、够精密、够强大,我们一定会观察到更为微观的事物的外在的外形上的和位置上的变化,注意这里的“外在”永远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任何现象的发生背后,一定会有另外的一个现象。




规律,就是现象。因此,我们可以用任何层面上的现象来解释相对于该现象来说更为宏观的观察层面上的现象,只要在相同的条件下一个观察层面上的事物屡次出现具有规律性的现象,而与此同时,相对于该观察层面较为宏观或者微观的层次上,也有另外的一个现象屡次出现,带有很强的规律性,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具有因果性关系的规律,即在某一观察层面上有规律性的现象的出现,是另外的一个观察层面上有规律性的现象出现的原因或者结果。而该因果性规律的具体内容,就是我们对一事物本身或者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现象的出现变化的具体过程这一现象相对客观的描述。这种描述当然描述的也是现象本身。



凡是规律,必是现象。而现象,都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凡是目前不能被观察到的现象,我们就不能说在一个被观察到的事物的现象和没有被观察到的事物现象之间,存在着什么规律性!


我们明白了规律就是现象本身,就是对同一类事物本身或者不同种类的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现象的出现、变化过程的具体的相对客观的描述。我们就会明白:第一,凡是没有描述现象的但却被称作规律的东西,都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律。第二,由于规律描述的现象是可以被观察到的(不通过肉眼或者其他观察工具主要是物质的工具),凡是内容描述的是不能被观察到的现象的所谓规律,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律。第三,没有绝对客观的规律,因为,现象都是人观察到的,在观察的过程中,人会对现象有可能有所取舍,导致了规律一定程度的不可靠性。第四:没有其内容一成不变的规律,由于现象也在不断地变化中,现象的变化也导致了规律内容的变化。



有了以上的有关规律的认识,我们就会明白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于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这样的解释,是多么的荒诞不经了。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这些只具有相对性的范畴比如“稳定”、“固有”、“必然”“本质”当成了具有绝对性的东西。规律描述的是现象,只要是现象,现象的“稳定”、“固有”、“必然”“本质”只能是暂时的或者只具有相对意义,而不具有绝对意义。因此,在真理问题上,绝不会有绝对真理,即使有,凭着人类的智慧,也认识不到!



有了对“规律就是现象,就是对可观察到现象的描述”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会知道,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同样需要相应的事实现象来验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同样要能够解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是物质世界以及受物质决定的人类世界,那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就是物质世界的规律,而物质世界的规律,应该就具有像自然科学研究所得出的自然规律那样的精确性,自然,他们提出的规律也应该像自然科学规律那样得到精确的验证,可是,当我们拿着这样的标准来验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时候,我们就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我们会发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所谓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样是荒诞不经的,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那些规律,似乎没有一个在描述那些可供人观察到的现象,同时在实际的人类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事物变化中,也没有一些人类可观察到的现象能够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提出的高度抽象的规律来解释。请问,您是否观察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样的现象了吗?您会说,这是非常宏观的现象,那么,这个宏观的有规律的现象背后,有没有导致了该宏观现象发生的相对来说比较微观的有规律的其他现象出现?你能举出一个微观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实例来支持宏观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样的规律吗?同理,您是否观察到了否定之否定现象了吗?你观察到了微观的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现象了吗?您能举出一个具体的微观的实例吗?再比如你是否观察到了社会发展的五阶段现象吗?您要说您观察到了,您不是在睁眼说瞎话吗?或者,您是否观察到了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变化现象以及在这些社会形态下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形态的现象,?请问,你是如何观察到的?是直接观察,还是连间接观察都算不上,只是借助于文献材料?如果只是借助于文献材料,您不会找对只对您的观点有利的材料、拼凑材料、拼凑你所需要的现象吧?



明白了“规律”描述的是现象,描述的是可以被观察到的现象之后,我们能不能可以这样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那些规律,因为,它们不是对现象的描述,或者根本就找不到微观的或者宏观的现象与之相呼应,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所谓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都是“伪规律”呢?这样的“伪规律”表面看似乎能解释一切,但是,实际上它们却什么都解释不了。而这种“伪规律”的极度模糊性也为一些野心家提供了便利,因为,他们可以随时把自己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装到这样的“伪规律”的大筐中任意解释,然后用规律的名义强迫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似乎是伪规律,我们也可以从认识论角度对该现象出现的原因做出深刻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的不可靠性和脱离现实性,完全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反智行为”导致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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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 出现的原因 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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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似乎是“伪规律”——三谈马克思作为科学家的偏狭(下)


马克思恩格斯进行的是科学研究,自然,不同的科学研究它们的研究对象是不同的,研究对象的性质也是不同的。我们在本文中对于现象做出的解释,是完全结合科学研究的对象,尤其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的基本特点而做出的。但是,有一点,我们是知道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类智慧的增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特征。即使是在前马克思的时代,对于是否能够完全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发展、研究经济科学和广义上的道德科学,也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一些西方启蒙思想家对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唯科学主义”也提出了自己的批评。而到了马克思恩格斯那里,马克思恩格斯却宣称它们的研究是最科学的,是科学研究的真正的方法运用到了对于人类社会的研究上,从而使他们的学说摆脱了空想的地位而成为科学的主义和理论。而只要我们考察一下人类科学的发展理论历史,从某种角度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声称的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其实是一种反智的行为,是一种理智倒退的行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和极大程度的客观性的特点,在经济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中是不存在的,假如马克思是一名严谨的科学家和经济学家,他一定会困惑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和经济科学研究对象天然的不同,他会发现,他很难把一种经济现象单独地拿出来像对待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那样在各种仪器的帮助下做各种解剖式的分析和研究。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似乎不愿意看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与探究对象的这些不同特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社会科学研究的现象和自然科学研究的现象,应该是具有相同的特点的,因为它们都是物质的,世界的属性是物质的,人类的意识也是由物质决定的,是第二性的,人类社会也是物质性的,既然它们都具有物质属性,那么,自然,任何研究对象的属性都是一样的,任何研究都可以用自然科学研究所使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把一切现象包括社会现象都“物质化”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对象和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自然就具有了一致性。从而,马克思恩格斯也认为他们所做的社会科学的研究所得出的规律和自然科学研究所得出的自然规律也具有了相同的性质和威力。人类社会必须按照马克思恩格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像自然规律一样精确的规律运行和发展,否则,人类社会将要受到“大自然”的无情的惩罚。这种马克思恩格斯在认识论方面的深刻不足,是导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成为“伪规律”的最深刻的内在原因。

从出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是“伪规律”这一现象的深层次的认识论原因上来看,我们同样看到了马克思作为科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偏狭和固执,即,他不承认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和经济科学研究的对象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他不承认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和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本质的不同,我们有理由相信,马克思是看到了它们的不同的,但是,他为了自己研究成果和政治目的,对于这种研究对象的本质不同,他做出了一个科学家不应该做出的选择,即完全忽视这种不同,反而把不同的对象当成具有相同特点的对象进行自然科学般的研究,而假如马克思进行研究的方法,还算得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的话(柯尔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已经恰当地指出马克思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性质)!

文章写到这里,想起了一个为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认识论辩护的笑话,真的是笑话。针对马克思主义只是多元真理中的一元这样的观点,有人说,既然真理是客观的,(真理是绝对客观的吗?),那么对同一个对象、同一特定关系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即真理只能是一个而不能是多个,否则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真理论。这样的观点,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性。看出这样的辩护是笑话了吗?我们说,即使真理只有一个(只是在一定的阶段,相对意义上说是一个),但是,马克思解释的真理,是不是,就是“这一个”呢?这是需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回答的关键问题!

草作于2018年8月6日早   于从吾庐
修改于2018年8月7日早   于从吾庐
再修改于2018年8月8日早  于从吾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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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民声123 发表于 2018-8-8 14:27: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什么是规律?规律是可以预见和可以预测到的过程。如果不是,那么,你认为什么是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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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8-8-8 14:27
什么是规律?规律是可以预见和可以预测到的过程。如果不是,那么,你认为什么是规律?
社会发展有绝对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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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escaflowne1985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8-9 11:30: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社会未来的规律是什么?房价还是一直再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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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民声123 发表于 2018-8-9 13:46: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什么是规律?规律是可以预见和可以预测到的过程。

如果不是,那么,你认为什么是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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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8-8-9 13:58: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是民主国家么、中国是走向民主的国家么- - ->

《中国是民主国家么?中国是走向民主的国家么?中国不是民主国家么?》

中国是民主国家、中国是走向民主的国家、中国不是民主国家。您认为中国是什么国家,立即需要制定什么法律?那么,什么是民主国家?个人认为只有法治的国家才是民主国家。是不是?201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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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心主义是回答不了的,他也不想回答,他只有答非所问的、没有主要次要问题区别的,与社会进步产生不了推动的问题。这就成了庸庸碌碌的事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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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8-8-10 14:11: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本来就没有全面认识

(还是没有学好马克思认为公有制没有阶级斗争)

张宣三: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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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