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8-22 12:18
要点儿脸吧,“国家不会把土地白送给开发商”,是说国家不会不收土地转让金!跟约束和监管没关系!
你 ...
“要点儿脸吧”的确,“你已经不得不运用下三滥的手段了,真可悲。”你根本不懂得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
向ZF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ZF确定,ZF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ZF所定的标准
向ZF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