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产起,根据行政区划分配生产数量目标取消,农业者(产地)主要根据需求,开展生产和销售活动。
●国家继续面向细致信息提供及水田充分利用,提供支援措施。
2018年生产以后也是根据需求安排生产及销售的重要性保持不变。
稻米价格依据每个产地品种供求平衡机制而形成,农业者(产地)依据市场动向及自身销售情况,基于哪种作物生产多少、向谁怎么样销售战略,主体去应对解决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与午餐及在外吃饭的最终需求者事前达成协议,以实现稳定交易
出口或生产米粉,面向新的需求开拓市场
向生产蔬菜等高收益作物、饲料用玉米等转换
饲料用稻米等战略作物自己生产
为了经营决断,国家提供的信息和支援措施包括:
●细致的信息提供
全国供求预测(2018年生产量735万吨)
每个县、每个地域种植动向的中间公布,每个月的报告
向各产地提供信息和意见交流
●生产成本降低
高产品种及省力栽培技术的引入
基于农业竞争力强化支援法促使生产资料价格的降低
通过农地中介管理机构向农业骨干提供农地集聚及农地大规模化
●面向水田充分利用的支援
水田利用的直接支付补助金(2018年预算额3304亿日元)
收入减少影响缓和对策及收入保险等的安全网
●稻米需求的扩大
与午餐、在外吃饭等最终需求者的稳定交易推进
通过稻米海外市场扩大战略项目扩大出口
依据非麸质标识、其他用途基准设定,促进米粉利用。
来源 中国农业服务在线(cagriser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