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7-18 8:45:00的发言:
1、劳动价值论的成立与否取决于如何界定“劳动”和“价值”,在恰当的定义之下,劳动价值论作为“劳动创造价值”是完全可以成立的。
2、楼主所说的矛盾,是在混淆价值和价格概念的情况下出现的。劳动创造价值,只是创造产品的价值的劳动创造了产品的价值,但是价格是交换比,涉及到两种商品,有两个劳动和两个价值,必须搞清楚这个2+2的关系才行。
3、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当中给出的x量的A=y量的B这类交换等式当中,有创造A的劳动、创造B的劳动,A的价值和B的价值多个变量。经济学必须说明“价格”是什么。《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给出的价格定义是P=x/y,即价格是交换比例。
哈哈,你很善于背书,考研可能政治是高分,但时至今日,背诵马克思的教条来驳斥别人,只能破坏学术气氛。看我逐条来驳斥你:
1、正如科斯所言,定义必须来自于现实,而不能脱离、排斥现实而另搞一套虚假世界的定义。比如价值,无论西方现代价值观,还是中国传统价值观,都认为人类追求的是“效用价值”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物以稀为贵”、“花钱难买我乐意”的价值。而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明确表述:“价值有时候取决于劳动,有时候取决于效用”。什么东西有价值,应该首先观察人类的交换行为:人类最主要的交换行为,并不是劳动品之间的交换,而是非劳动品与非劳动品之间的交换,其次是劳动品与非劳动品的交换,最次的才是劳动品之间的交换。况且,马克思又私自压缩“劳动”的范畴,认为技术、管理、知识创造、各类服务等等均非劳动,脱离、排斥现实世界。总之,马克思在窃取斯密关于价值的定义的部分内容后,将价值仅仅归为“劳动”,同样也脱离了现实,排斥现实。
先写到这里,喝酒去了。
任何脱离现实的定义、假设,在运用到现实的时候必然会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比如马克思定义商品为“用于交换的劳动品”,但现实生活中,商品交易处处皆是,而即使劳动品的交易仅占人类交易的小部分。人类的交易主要是非劳动品交易。实际上,即使是在马克思所称的劳动-商品产生前,人类已经开始了各种非劳动品交易,比如河边捡到的贝壳可以换采摘的果实。
2、兄弟,在马克思的狭隘定义下,“劳动创造价值”这句话是纯粹的“套套逻辑”。懂吗?由于马克思将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劳动创造价值实际上就是“劳动创造劳动”。这种脱离现实的东西,只有在自己的梦里成立,脱离梦境就要“见光死”。
3、你所说的P=X/Y根本不适合非劳动品、劳动品与非劳动品之间的交易,别胡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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