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1)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高管除叶昌焱外均未列席;
(2)股东《授权委托书》缺少“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等要素;
(3)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缺少监事袁先圣签名,股东何宇飞、李南京的表决票缺少“证券账号”、“持股份额”等要素。
2、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1)会议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而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发出;
(2)会议通知内容不符合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上缺少“日期”等要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资料均缺少会议通知、表决记录,且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字。
3、监事会运作不规范,监事会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
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而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发出。上述情形不符合你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4、投资者关系管理不规范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缺少来访的长江证券、博时基金、鹏华基金、尚雅投资、东方证券等来访者签署的承诺书。上述情形不符合你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三十条等规定。
5、其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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